“宁子,醒醒,宁子……”
迷迷糊糊中,覃宁感觉有人正摇着自己的胳膊,耳边还传来连声呼唤,他努力睁开眼,抬起头时,却见一个穿着不甚合身的黑色西装的大胖子正低头看着自己。
嗯?
眼前这位,不是母校东门外斜对面咖啡店的店长张大成张哥吗?
当年在他们家做兼职时,他可不少照顾自己呢。
可他怎么跑到我家里来了?
不对!
这儿并不是我家!
确切地说,这儿应该是张大成的咖啡店的休息室。
覃宁环顾四周。
没错了,自己现在正坐在咖啡店休息室里的一张沙发上。
吊诡的是,张哥的身形和脸还是当年的样子,似乎这二十多年的时光从未在他身上留下任何岁月的痕迹。
不对啊!
前几年自己进京时,不是还来过这儿一次吗?那时的他就已经胖得不成人样了啊!
那么,我在梦里?
这简直是一定的!
覃宁自以为恍然大悟时,张大成却变戏法般拿出一顶黑色礼帽,并顺手扣到他的头上,“宁子,差不多也该你登场了,先去洗把脸吧。”
额?
张大成的语气,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覃宁瞬间就听懂了他的意思,却有些迷茫地将帽子摘下,“张哥,您给我这玩意干嘛呀?我非得戴着它呀?”
“给你你就戴着呗!就您现在这发型坐在钢琴前,这样真的好吗?”
“我的发型怎么了?”覃宁话一说完,就立即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发型,——竟是光头。
从光头到平头,从板寸到圆寸,从中分到三七分,甚或是从飞机头到马尾辫,这些发型覃宁基本都曾尝试过,但在大二以后,他的发型就基本以扎辫子为主了,毕竟是搞艺术的嘛。
那年头,有且只有扎辫子,才是公认的艺术气质。
按理说,自己来这儿兼职时已经留起长发了啊。
那么,这个梦的时间点该是什么时候啊?
覃宁下意识地将手伸向裤兜,——硬硬的还在,——随后他就舒了口气,微笑着目送张大成离开,这才站起身轻车熟路地走向卫生间,又习惯性地从兜里掏出手机。
和记忆中一样,手上的手机正是经典的N7650。
放到智能手机横行的二十年后,这款手机显然是老古董了,但在这款手机刚上市时,她绝对是妥妥的神机。
这可是号称是世界上的第一款智能手机呢!
为了入手这个手机,自己似乎是花了两千多?
两千多块,已经是这时候的普通工人三个多月的工资了!
更确切地说,京城此时的房价也就两千左右,这个手机已经能换来京城的一平米的房子了!
覃宁之所以第一时间入手这款手机,一是因为他当时正处于赶潮流的年纪,更重要的是,他们家有这个条件啊。
当时的覃宁,也是不努力工作就只能回家继承家产的主儿。
不是这样的家庭条件,他也不会来读京城音乐学院啊。
“如果这不是梦,该多好啊!”覃宁拿着手机,默默感叹了一句,之后便下意识地滑开了手机盖。
令人讶异的是,手机此时竟处于关机状态。
是没电了吗?
自有手机以来,除非是坐飞机或没电,覃宁的手机向来都是开着的,实在太忙时也不过是调成静音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