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秦欢起了个大早,今天还不知道铁掌帮会闹出什么动静,他得尽快开始行动。
唰唰唰穿好衣服,他端着洗漱物品往厨房后面的水井走去,却发现井边已经蹲着一道妙曼的浅红色身影,腰肢纤细,底下浑圆,一头青丝随意扎着,发梢随风飘扬,袖子则卷到肘处,露出一截雪白的手臂,显然是余彩秀无疑。
秦欢红着脸多看了两眼,咳嗽一声,叫道:“余姑娘,今日怎么起得这么早啊?”
“啊?”忽然听见秦欢的声音响起,余彩秀双手在盆里揉搓的动作立马僵住,发出一声惊呼。
她的脸噌的一下子红到了耳根,急忙端起铜盆转到秦欢看不到的角度,扭捏地说:“秦公子,你,你能不能先别过来……”
不就是洗个衣服吗,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还不能看了。
但女人嘛,总是容易得到优待的,既然人家说了不要过去,秦欢也不会腆着脸上前,不过要离开时他还是说了一句:“那麻烦余姑娘你快点,我还等着急用的呢!”
“你今天又要出去?”余彩秀却是突然关心起了这个。
秦欢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点头答道:“是,我要出去一趟,顺道帮老邓头他们买点东西。”
说完,他看着眼前人,拍了一下额头道:“对了,忘记跟你说!我们昨晚出去找了铁掌帮一点麻烦,铁掌帮估计气得不行,随时可能会报复,这几天你就别出去了,需要什么你告诉我,我给你买回来。”
“我知道的……我现在没什么需要买……我想……”余彩秀红云未褪,一段话说的吞吞吐吐:“问秦公子,你大概什么时候能回来啊?”
秦欢这才注意到,余彩秀一双美目下有了淡淡的黑眼圈,想来是知晓昨晚上半夜所有人都出去了,一个人呆在驻地里担惊受怕、辗转反侧了许久吧……
他心中生出了一丝复杂的意味,自己虽然因为她的一句善意提醒,而给予了她金钱报酬和自由行动的权利,但在生活上确实忽视了她,除了进出内院时偶尔会见上几面,他几乎将她当成是不存在的。
毕竟余彩秀的身份太尴尬了,随着郑聚峰的死去,这个姑娘和鬼手帮完全没有任何关系,成为了这个驻地里一个多余的人,让秦欢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
可也不能直接赶走她,且不说有一份恩情在,据王大志之前问过的,余彩秀身世凄惨,幼时是被家人卖给人贩子的,之后被带到这泰安县,给香悦楼的老鸨买下培养成清倌,现在已经记不起家乡的名字,当然也可能是不想记起……
这样一个女子,若是让她去外面独自闯荡,恐怕用不了几年,就又要流落风尘之所了,于心何忍呢?还不如放在身边,时不时养养眼也好,若她有了自己的想法,自然任其离去。
“我午饭之前会赶回来,帮众们今日都在,他们这次绝对会保护好你的安全,放心。”秦欢盯着她的眼睛认真答道。
余彩秀低头宛转一声轻吟:“嗯……”
一个简单的鼻音,秦欢却仿佛听出了悠扬柔媚的风情,不由感叹此女如此佳人,怎么就被郑聚峰那种腌臜货色拿下了,真是老天无眼啊!
想到自己终究是要离开鬼手帮、离开泰安县的,他便对余彩秀道:“余姑娘可曾有什么爱好么?人活在世上,总是要有一些追求才好……
当然,你不必现在告诉我,可以自己多思考一番,也总好过在房间里枯坐。好了,我先回去了,这洗衣服的事,还请姑娘尽快忙完。”
被一个比自己小了七、八岁的少年人当面“教训”,而对方又是出自好意,这叫余彩秀羞也不成、恼也不成,心中不知怎的还冒出了微微欢喜,手上不自觉就放松了几分力气,铜盆顿时倾覆,啪的一声连水带衣服洒落一地。
更糟糕的是铜盆落地反弹,朝着余彩秀的小腿处砸去,而她本人根本没反应过来,可站在不远处的秦欢何等眼疾手快。
在铜盆脱手的一刹那,他就拔脚而起,八步化作五步极速赶至,伸手半搂住余彩秀的腰身,往侧边轻轻一揽,避开了撞过来的铜盆。
人没事了,秦欢的眼角余光自然不免扫过地上的薄薄两件衣服,一件米黄,素净无纹、一件淡紫,却是泛光的丝质,上绣花团锦簇,他好奇的低头打量,发现居然是一套亵衣亵裤。
“你还看!”余彩秀话中带着嗔恼,心里其实羞窘万分,此刻不仅自己身上湿哒哒的,连私密的小衣也被人看见,一双眼中急得简直要掉出泪珠儿来,慌忙捡起衣物,端起铜盆,逃也似的走了。
“呃,幸好没人看见,不然还以为是我对她做了什么呢。”秦欢摇摇头,但转念响起刚才搂抱腰肢的触感,作为两辈子单身狗的他还是心神一荡,只觉得连晨光都好似明媚了许多。
洗漱好之后,秦欢去到客房给王大志说了一声,嘱咐他别忘了吊唁的事,随后便一个人前往东市,除了购买练气散,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要把独眼狼的那柄宝刀给卖了换银子。
在走去主街找马车的路上,他特意偷听了一下路人的谈话,昨天的事果然已经散播开来,在好事之徒中掀起了轩然大波,其中一伙人更是讲的气氛火热,让他忍不住驻足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