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腹中空无一物的彼得伯父,打算去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买夜宵,只不过现在却倒在了血泊中。
“伯父!”
见此情景,彼得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了过去。
彼得在伯父伯母家长大,虽然有时候会有一些磕磕绊绊,但牙齿都难免咬到嘴唇,生活在一起哪能一辈子不红脸,在彼得的心中伯父其实就是父亲。
从日常生活中来看,彼得是一个比较懂事的孩子,他明白养恩比生恩大。
王杰对于这种情景并不陌生,因为他在电影中看到过此情此景,彼得的伯父去追一个带着枪械的小偷,抓着对方死死不放,对方为了脱身只好下杀手。
王杰承认自己是自私的,如果让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去拯救另外一个人的生命,他承认自己做不到,至少大多数情况下他做不到。
他可以为人,但他一样不愿意舍己。
举手之劳他愿意帮,但一命换一命,那就要从长计议了。
唯一一次舍命救人,让他献出了生命,从此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让自己置身于这样危险的世界,这真的值得吗!
“别让……他跑了……”
彼得伯父的胸腔上部肩膀下部中了一枪,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叮嘱着彼得一定要抓到那个始作俑者。
王杰脱下围脖,在彼得伯父的肩膀和腋窝处粗略缠住了伤口,没有条件,只能用这些东西先将就一下。
以伤口的位置和深度来看,如果救护车来得及时,彼得伯父可能还有救。
“彼得,你按住伤口,打电话叫救护车,我去追那个人!”
王杰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有能力可以制住一个拿着枪械的小偷。在史塔克公司任职期间,王杰也遇到不少拿着枪械的佣兵和恐怖丨分子,一个小偷也只算小场面。
更何况拥有金手指的自己,如果还害怕一个拿着枪械的小偷,那还怎么去面对这个世界未来出现的各种变异人,各种变种人,各种黑科技BOSS。
那一间酒吧趁早改造成公共厕所吧!
他去不去也要看他有没有自保的本事,如果他面对的是他不可逾越的强敌,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会选择将这个小偷交给扭约警方处置,毕竟这些披着黑色制服的警员也并不是吃干饭的。
“王先生!”
“王先生!”
彼得叫了两声,王杰已经跑远了,面对身受重伤的伯父,彼得走不开,但他同样担心王杰会遇到危险。
“跑啊!”
王杰的体力远远超过身材消瘦的小偷,在奔跑中逐渐拉近了两人之中的距离,在一个死胡同之中王杰堵住了这个用枪击伤了彼得伯父的小偷。
这个小偷比较消瘦,身形有些佝偻,穿着帽衫,用口罩将自己的一张脸遮挡的严严实实的。此时他的那一双布满血丝的双眼闪现一丝狰狞,恶狠狠的看着穷追不舍的王杰。
“我——不——跑!我——要——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