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我的眼里有什么?”
这种老掉牙的套路,我早就听腻了。
但看破不说破,依旧装糊涂。我妩媚地笑了笑,暗暗攥紧了拳头,敢亲过来保证打你个满地找牙:“有什么呀?”
“有……”你字还未说出口,他突然倒在地上,牙关紧闭,两眼上翻,双拳紧握于胸前,白色的唾沫沿着嘴角流下来,口唇已经变紫色,整个人在不停地抽搐。
这是羊癫疯?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急忙伸手去掰开他的嘴巴,防止他咬伤舌头,他却反口往我手背一咬,死死不肯松口,疼得我连娘都喊了出来。
他还继续在抽,我的手背已经被他咬得血肉模糊,拿又拿不出来。
痛得实在受不了了,只好扬起另外的那只手,一掌把他劈晕。
我想动一下被他咬的那只手,发现根本动不了。这家伙是属狗的吗?还死不松牙,丫的大爷,疼死了!心里默默将他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
两刻钟后,他渐渐恢复意识,直到瞧见自己口中咬着只手,血肉模糊,喉头腥咸,眼皮一抬,才发现是我。
“醒了?我的手肉是不是很好吃?你还打算啃多久?”
李念才回过神,赶紧松开口,满怀歉意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那肯定就是有意,所以你还是故意的。”
“我这是一种病,一种治不好的病。”
“我知道,不就是羊癫疯嘛。”
李念吃了一惊,连忙问:“你如何知晓?”
“因为我有个发小,小时候也害了这种病。据说,是因为吃了羊肉才发病。我觉得羊好冤枉,莫名背了这口黑锅,我吃那么多羊肉也从未见过发病。”
“你害怕吗?”李念喃喃自语,他盯着她手上触目惊心的咬伤部位,感觉连呼吸都是痛,“你肯定害怕吧?像我这种人,大概没有人会不怕吧。”
十七年了,自从五岁那年发病后,整整十二年四千三百八十个日子,每一天都像在水深火热中煎熬。
每一次发病,旁人那种看怪物似的眼神,像一把熊熊烈火,焚烧着他身上每一寸皮肤,筋络、心、肝、脾、肺、肾,皮焦肉烂,焚骨噬心。
有谁会这么大胆愿意接近一个像他这样的怪物?
“只要你不咬人,就没什么好怕的。再说人吃五谷杂粮,那有不生病的?”得病的人又不是我。
我云淡风轻地说着,一掌拍开酒坛的泥封,抓住瓶口倒些酒洒在伤口消毒。
李念心头一暖,抓住我手腕问到:“你真的不怕?真的不介意?”
我愣了几秒,这人该不会是被打击惯了,听到别人说几句好话高兴疯了吧?
“我真的不怕,也没什么好介意的。”
“我决定了,为了补偿我对你的伤害,我要……”
“感谢就不必了,赏我几顿饭吃我就感激不尽了。”
“我要对你负责,娶你为妻。”
“你说什么?”哥,我有心脏病,别吓我行不。
李念很郑重地点了点头,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的渴望能留住一个女人在身边。
或许是她的血有毒,使他鬼使神差着了魔。
她灿若星辰的桃花眼,娇艳欲滴的红唇,粉雕玉琢的小脸,已经深深的刻进了他的心中。
就在他昏迷醒来的看到她的那一刻,就在她淡定说不害怕他的时候,就在他抓住她细腻滑嫩的玉手时,他突然心动了。
李念心动了。他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凡人,但凡是人,都会有人类最基本的欲望。
李念是个浪子,每一个浪子的心里都住着一个女人,一个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回到家,就想要看到的女人!
我惊得嘴巴张大可以塞进一个鸭蛋,这小子抽搐抽出了妄想症?他哪来的自信认为我会嫁给他?
“那个,李念啊,”我身子往后挪了挪,“你放开我的手,你抓痛我的手啦。”
李念松开了手,歪嘴浅浅笑着:“虎子,我李念决定要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阻挡我,除非我死。”
虎子?呃,怎么从他口中叫出显得这么肉麻兮兮呢。
我说:“李念,我有一件很重要的秘密要告诉你。”
李念说:“你说,我听着。”
直觉告诉我,李念这个男人非常危险,不能与深交。于是我清了清嗓子,严肃道:“其实,我外表虽然长得像个女人,实际上是个男人。你也不想,洞房花烛夜,跟自己媳妇华山论剑吧?”
李念将脸凑近我,依然笑得邪魅迷人,眼睛直脉脉盯着我,“巧了,我外表是个男人,实际上是个女人。”
这小子该不会是想赖上我了吧?像他这种满肚子花花心思的人,正是那些无知少女喜欢的类型。不知道他暗地里诱骗过多少女孩,又令多少女孩为他哭得肝肠寸断。
渣男,妥妥的渣男。宁可做一辈子的孤寡老女人,也绝对不能嫁这种桃花运缠身女人缘好到不行的男人。
怎么拒绝才能不伤和气又够体面呢?
我捋了捋头发,把玩着发尾,用极其温柔的声音对他道:“李念,你的眼睛很好看。”
李念听到这话愣了几秒,反应过来后,脸上开始泛红。
“嘻嘻,念念……”
我冲冲他傻傻一笑,不声不响地把手一扬起,趁把他不备再次把他劈晕过去。
想娶我?好好睡觉吧,在梦里什么都有,就可以为所欲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