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浩生完全没有被我这一番道理所打动。
别忘了他是法律、企管、建筑三个學位並修的天才。
但可惜我是个女人。
女人讲的是女人的道理!
所以,浩生努力争取了很多年,但我一直认为,有些事情还是要等结婚以后的才能做的。
不管他用什么精深的理论,都不能说服我。
不过我绝对不是那种旧社会时代“男女授受不亲”的拥护者。
那太变态了!
从小我是个孩子王,会跟男孩子打架的那种,小学五年级我喜欢的那个同桌小男孩就是被我打哭的。
恩,是的,我还记得,他其实是我暗恋的一个小男孩。
姓林!
好可怜,我真的把他打得很惨,他真哭的很惨,而且一直到中学,他看到我都会绕道而行。
我们老家是个小地方,邻里之间大家都认识的,也都可以找出一些亲戚关系。
我在这里上幼儿园,小学,中学,这些美好的童年时光,男女之间的分野不是这么大的。
也许在我内心的深处。
我可能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孩子。
偶尔也会想起苹苹对Lica说的那些话。
是不是也该尝试些脱轨的事情呢?
但是浩生应知我不负相思之心啊!
我们没有结婚之前,这件事情是不应该做的。
可是光想这儿,全身的血液都集中到脸上来了,**辣的,碰上去就要烫手似的。
我努力的说服自己,我跟浩生不需要这些事情的,他应该知道我初见他时对他的魂飞魄散,还有相处时的难舍难分。
我愿我下辈子能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我们不会擦肩而过。
他应该知道!
他会容许我保有一丝从小对新婚时的美好想象。
有些美妙的事情在新婚的那个晚上就不是很好吗?
不是更有意义吗?
牵牵手是可以的,抱一抱是可以的。
偶尔搓一下我可爱的小脸蛋是可以的。
最多让你亲一下我甜美的耳朵了搂!
这样真的就够了!?
应该够了吧???
我知道对男人是不够不够了,不过别那么急嘛!?
剩下的事情在我们往后交往的岁月里,自自然然的发生或者不发生。
他会愿意吗?
或者这一切是我的一厢情愿呢?
至少到目前为止,浩生都很尊重我的想法。
…
其实我内心还有一种魔鬼般的想法,或者跟接近人性的想法。
不晓得是不是读了法律又读了建筑,浩生那个脑袋就像砖块一样都有它固定的位置。
一成不变!
其实多年前我跟浩生说的也只是一种理想状态。
一种柏拉图式的理想恋爱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