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妙书斋] 最快更新!无广告!
(一)我叫凡,这不必谨记
最近我又一个烦恼,它让我时刻谨记自己叫凡。没错,原本不该有什么问题,但我要以凡的身份向一段恋爱提出分手,告诉那位和我除了上床别无它事的女孩说:“我不喜欢你天天自拍,你滚吧!”或许作为凡,我会换更礼貌的方式,但原意不变。事实上我一直没有提出分手,因为对那位女孩失去好感的同时,我喜欢了她的朋友,换句话说,我的分手对白一定要讨她欢心,防止她悲伤过度把这件事告诉她任何朋友。
有了这些想法,我养成了抽烟喝酒熬夜的习惯,尽可能处在于她截然不同的时空,我最初的蓝图是昏昏欲睡地在饭桌上豪饮,并说一句了不起的拉长音节的晚安。但事实上每次和她约会,我都按捺不住递身份证开房。当然了,迷人的不是她,而是欲望本身。
作为凡,我真是可悲。
尽管我成为一个可悲的人,还不至于令我寝食不安。我偶尔参加朋友聚会,不时高歌一曲,那些聚会只要你愿意,它们就没完没了涌入你的生活当中。你可以在那里大声宣布自己意淫对象的名字,没有人从道德方面谴责你,他们甚至为你欢呼呢!不过那时候,你会忘记自己叫凡。
我把前文所说的女孩抛诸脑后,可怜的女友,我想交识一些不只会云雨的女孩,比如流。流和我是两小无猜的好友,一直以来我们每次月圆就相约一次,或晨跑爬山,或正经地吃一顿晚饭,或到高处吹风,看星星,她总是散发着奶油香味,让人生怕她暴露在空气中迟早挥发而去,她却从未为此担心。
流生活在邻近的一座城镇,是随着高中时期父母换工作到那里的。她告诉我当地人说话时带着矫揉造作的口音,初始不敢和他们说话,似乎为了某种不妥协的坚毅。不过我们在一次烧烤约会中她的异乡音脱口而出,脸颊绯红,自嘲生活真可怕,就这样改变了她。而此后我们亲吻时,我都觉得她唇中夹杂着奇怪的气味。
(二)遇上严严和他性冷淡的日子
七月,没有人愿意穿上衣服走在艳阳之下。
我家有空调,就在我以为独自拥有一段寒冷夏日时光的时候,门外响起急促的敲击声,严严和他的流浪之心来了。我慵懒地开门,只见他大小包袱,头发像一片古老的大陆,肤色晒得黝黑,胡渣像烧焦的灰粒。我依旧友好地欢迎他,并建议他去洗澡。我发誓我是为数不多能够热切欢迎他的人。他进门第一件事就拿纸巾擦拭脸庞,我方才发现他脸上沾满的不是胡渣,而确实是太阳下烧焦的灰粒。
严严说他处于生命低谷期。这两年来他做第一份杂工时还租得起房子,屡次换工作后,所有财产只剩下恰够穿着的几套衣服了。他明明应该是前途一片光明的杂工,不赌不嫖不毒,甚至每晚入睡前都祷告以后过上高尚的生活。问题也许出在这里,他总为高档的生活苦恼不堪,为了一支高档画笔舍弃一台二手空调。他不是画家,甚至连色彩都调不好,但这些优雅的物体能使他感到自豪。
我喜欢严严——如果那天他未进门的话。当天起,我的人生仿佛遭到审判,我无法容忍他的袜子会出现在微波炉,那是能煮出每顿饭的神奇机器,也受不了枕头被扔在马桶旁边。他总是做出匪夷所思的事情,而今把一如既往的癖好带到我家。他送了我一副字画,是“不争”二字,他擅作主张把它挂在客厅,并说显得家里墨韵油生。
更多时候,他冒着火辣的烈日外出干活,即使搬砖也从容不迫。
当然,我不只有严严这位朋友,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类别各异。但只有严严曾借宿我家。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自己如此有价值,至少有能力收容别人,而且我包容能力也日渐增强,因为严严常会在不经我同意的情况下邀请陌生人到来。
如此,当严严邀请流过来时,我感到从未有过的舒适。
那次,流一进门就抱怨人的虚伪,她写诗,喜欢别人尊称她为诗人,但不会因此和他们云雨。她说那座具有乡音的城镇里,诗人都是一群整天聚会和联谊的废物,他们顶着光秃的脑袋,只会说“今晚开会?”她受不了,最绝望的是她发现连我生活当下的这座城镇也如此。前几天流结识了一头自称诗坛王子的猪,一见面对方就发来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载满他的文坛经历和成就,文中重点之处甚至加粗备注。
流说抱怨话时,严严正望着窗外看,那片被高楼挡去的落日让他思绪出神,他恍惚地点头,仿佛应答流——我知道,我知道,每座城市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流说:“看来我要去别的城镇,现在的诗歌根本无法照亮人生,就因为有那些形式诗人!”她见我们没有谁同仇敌忾,于是转而扯开话题,赞美墙壁上潦草的字画。这使严严灵光起来,他们因而挽回了一段不算糟糕的傍晚时光。
流的出现总是短暂的,连同她幽香的奶油味。
(三)永远别幻想晚年
这个夏天,奄奄一息的爷爷住院了。他老早患有老人痴呆症,经常以为我是我爸。他住院的这段时间没日没夜地打点滴。我尽可能多些时间来陪他,因为医院里的护工常忘记换针,而且让爷爷枯枝似的手因打针而青肿。
爷爷清醒时定神看着我,出于本能,我问了一句“记不记得我是谁”?我问了好几次他才反应过来,闭眼摇摇头。
我再也不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