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里的大猩猩见过吧,跟他比差不了多少,跟亲兄弟一样。
正是他这一种极具特色的长相,那天在超市,他故意撞到我身上的时候,我立马就记住了他。
范大富在秋风镇是远近闻名的人物,是因为他的丰功伟绩实在是太多了,让人不记住他都难。
年青的时候,因为其性子狠,在秋风镇是厉害的社会哥,手底下一帮不着五六的小弟,跟着范大富坑蒙拐骗,不是偷就是抢。
曾经有一段时间,范大富找到了一项致富路,那就是让手底下的兄弟伙专门扯大妈的金耳坠子,金项链。
搞得镇上的居民们一个二个富婆们素得跟素包子似的,出门都不敢珠光宝器。
范大富,正经的事情从来没干过,违法的事情却干得不少,所以派出所几乎就是他的家,三天两头都要进去一回。
最近一次进局子比较久一些,十来年。
飞车抢夺,数额较大,致人重伤被判十三年。
也就是说,他进监狱的时候,我才出生没好久。
范大宝是属于屡教不改的家伙,听说他是因为在里面表现良好,被减了半年刑期提前出来的。
这才出来几天,就又干起了老本行,偷了我的钱。
平时范丽从来不给我零花钱,苏凯的私房钱也不多。
一个星期能给我十块钱就算是他特大方的时候了。
所以说,我钱包里大东给我的五百块钱,对于我来说犹为重要。
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寸步难行。
暑假才开始,我当然不甘心成天呆在家里头看范丽的脸色。
初生牛犊不怕虎,说的就是那个时候的我。
他范大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我要让他将钱一分不少地还回来。
靠海处的一所破旧的瓦房,就是范大富的家。
当我出现在他家门口的时候,范大富正在院子里,就着半盘花生米喝酒。
我理直气壮地跑进去。
“范大富,还我钱。”
他打了酒嗝,眯起本来就不大的眼睛瞅着我。
“你是哪家的小子?”
那个时候的我,一副假小子的打扮,理了寸头,还染了黄头发,额前挑染了一撮绿,自以为酷得不得了,一副嘿拽的样子。
范丽说我那个样子就像一只桀骜不驯的公鸡。
我对范大富说:“你管我是哪家的,把我的钱包还给我。”
范大富瞅了我一眼,从兜里掏出一个烂朽朽的钱包来甩在桌子上。
“这个钱包是你的?”
我不跟他废话,直接去拿了我的钱包。
钱包是空的。
我将钱包甩在范大富的脸上。
“钱呢?”
他理直气壮:“花了。”
“还钱。”
他挺横:“小子,胆够肥的,你是第一个敢跑到我家里头来管我要钱的。”
“把钱还给我,我可以不追究,不然……”
“不然你要咋的?吃了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