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文一一回答,然后道:“至于说报社关闭后还能剩下的资产,如果没有大量刊印报纸的话,七八万港币还是能剩下的。员工的遣散费,到时候需要一笔钱,所以才要花两三万港币。”
“我本人还是愿意合作的,但合作条件却要再商量商量。”
林佰诚只是稍作沉吟,便有了选择,不过他没有马上提条件,而是将书稿拿了出来:“胡总编,这是我的小说的第一卷内容,还请你阅下稿。如果你能看上我的小说,愿意连载,那我们再商谈不迟。”
“也好。”
胡志文也不多说,将书稿拿了过来。条件不条件的,等他愿意连载小说再说不迟,不然现在说的再多,要是他对小说不满意,那也是废话。
至于之前他为什么要说那么多,主要是要让林佰诚知道情况是怎么样的,在没有现金稿费的情况下还愿不愿意合作。如果不愿意合作,那就没有再看小说内容的必要了。
胡志文给出的合作方式,林佰诚倒是不介意。要是小说能够让报社浴火重生,那他拿到手的股份肯定会更值钱;要是连载小说后报社还是扑街,等报社卖掉后,林佰诚还是能够拿到股份相对应的港币。
但是让林佰诚不满意的就是股份太少了,按现在的报社资产来算,也就值一万港币而已。
最近一周,林佰诚虽然没有和别的报社谈成,但新人的稿费他倒是打听到了,大概千字20-30港币这样。也就是说,一百万字的小说,稿费大概是两三万港币。
而《风云》小说,林佰诚预估过,第一部完本会有两百万字左右。也就是说,这本小说的稿费有五万港币左右。
钱没办法马上拿到,现在就缩水了五分之一,等到报社倒闭还要再缩水一些,这让林佰诚如何能满意。
有一点林佰诚很清楚,那就是小说在星星日报连载之后,要是报社倒闭的话,就算没有连载完,别的报社以后肯定不会愿意继续连载的。毕竟小说真要是能火的话,那星星日报也就不会倒闭了。
也就是说,报社倒闭,林佰诚最后能够拿到的也就是几千港币而已,代价是《风云》小说没有了未来。
当然了,要是《风云》小说大火,报社不仅保住了,发行量还有所提升的话,那股份就更值钱了。还有,就是小说大火本身带来的各种版权了,大赚一笔那是肯定的。
如此一来,林佰诚免去再寻找报社连载小说的麻烦。一周多下来,他已经知道以他的年纪和学历,想要找到一家愿意连载他小说的报社,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甚至能不能找到都不好说。
这明显带‘赌’的成分,最终要看值得值得,而10%股份在林佰诚看来不值得,他需要更多股份。
胡志文这一看就是将近一个小时,这对林佰诚来说是个好消息,起码胡志文并不觉得他的小说不好,不然看个几分钟就会给出答案了。
而胡志文对林佰诚的小说满意,那就说明双方有合作的基础,还有的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