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儿不敢。”
“那你早上干什么坏事了,竟不与你爹说实话,现在老老实实给我说说。”
“孙儿早上去了城外,只因昨日将鞋子借给了那里住的人,今日去要鞋了。”
叶老将军喝了一口茶:“那是什么人啊?你为何借他鞋子?”
“是——家里条件不太好的人,她鞋子不能穿了,我便借给她了。”
“既然是家里条件不太好,以你的性子,这鞋子应是送出去了,怎么还去讨还了?”
“借出去的东西总得拿回来,天经地义。”
“还糊弄我这个老头子呢?”叶老将军虽是武将,却不是个粗人,“你小子莫不是把鞋借给了哪家姑娘?又想着见人家,便以讨鞋为名去找人家?”
听到这话,叶尧脸上满是黑线。
“爷爷,这都是您自己的猜想,孙儿怎么会这么想?”
“哼?”叶老将军指了指叶厉明房间所在的南方,“你爹当初就是这么和你娘认识的,那会和你现在一样,死不承认,后来还不是求着我们去提亲?”
这套路竟是两代单传……
见叶尧不说话,叶老将军知道自己八成是猜中了。叶老将军自己虽然不着急孙子的婚事,但叶老夫人的身体状况近来一直不好,常常在他耳边念叨,说是想亲眼看着孙子娶亲。
“我们叶家的男儿,向来不扭扭捏捏,若是看上哪家姑娘,找媒婆去问问,成了最好,不成也没关系。”
“爷爷,我倒没有往这方面想,只是好奇。”
“好奇?”
“街上的那些男孩都说有个小魔头、混世魔王什么的,我原以为是个凌弱的男子,谁知见到后竟是个纤细的女子。”
“混世——”叶老将军倒是没有料到这一点,“魔王?”
京中确有大家闺秀还未出阁便名扬千里,要么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女,譬如太尉的女儿,雅称“东郡才女”;要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因貌美品良而出名,比如早逝的太子妃,民间称其为“皇城皎月”,虽已故去四年,太子仍念念不忘。
可有“混世魔王”绰号的女子,叶老将军算是第一次听说。
“难道是以贬喻褒?”
叶老将军想了想,许是武将之女,喜欢惩恶扬善,那些泼皮无赖害怕才给起了这样一个绰号。
“你倒是说说,这是哪家的姑娘?”
叶尧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实情:“她不是城中哪家的闺秀,是住在城外破庙的孤女,据说是从外面逃亡而来的。”
老将军皱了皱眉头,沉默了片刻。
“既是从外面逃来的,身份不明,我们将军府虽不是皇家,但也不能与任何有问题的人扯上关系。否则,只怕会招来祸端,你不要再去招惹她了。”叶老将军顿了顿又说道,“不过,十一二岁的孤女怕是过得辛苦,差人隔段时间送些吃食和衣物去便是。”
“知道了,爷爷。”叶尧点了点头,便关好门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