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鼓吹乐得到了空前的发展。鼓吹乐作为礼乐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五礼”中都有明确的使用规范。
不仅仅是在礼仪中,在宫廷宴饮中唐代的鼓吹乐也经常会出现。用于仪仗的被称作“卤簿鼓吹”,用于宴饮的被称作“鼓吹十二案”。
“鼓吹十二案”又被称为是“熊罴十二案”。南朝梁代时期设立鼓吹十二案,这是一种固定的音乐组织形式,就像是现在的乐团一样,将案架设在宫悬外面,这种案架的形状酷似古代的床,四周设有围栏,十二案中有熊罴之象用来装饰。
隋朝的鼓吹十二案更加符合礼的象征,不仅仅增加了装饰,还增加了部分乐器。唐代的鼓吹十二案也是仿照隋朝,不仅如此每逢朝会的时候,还会在十二案之外增设钟磬。
卤薄是古代皇室、贵族们的仪仗队伍,隋唐时期,设立了鼓吹四部,就是为了贵族仪仗而服务的。棡鼓部、铙鼓部、大横吹部、小横吹部,这是隋朝设立的四部,唐朝又增设了一部一曰鼓吹部、羽葆部、饶吹部、大横吹部、小横吹部。
在唐朝卤薄的等级,对应的使用卤薄鼓吹的规模也不同。皇帝是最高的卤薄等级,其次是皇太后和皇后,第三等为皇太子,四等亲王,五等一品,六等二品,七等三品,八等四品。
无论是卤薄鼓吹还是殿廷鼓吹,他们的使用都与身份相关,这也是鼓吹乐在礼制中应用的一种体现。
两宋时期是礼乐向着俗乐过度的时期,一直到明清两代,鼓吹乐才完成了礼乐到俗乐的转化。
所谓“礼俗”,在国则为礼,在民则为俗;庄重为礼,简约为俗;上层文化为礼,下层文化为俗。
明清时期,鼓吹乐的组合形式变得更加灵活,有吹管乐、打击、弦乐相结合,也有吹管乐和打击乐的结合。
在当时,民间的鼓吹乐在全国遍布。鼓吹乐在隋唐之前,不是恩赐一般人家是不能够使用的,但是在明清时期,只要是婚丧大事,都会应用到鼓吹乐,鼓吹乐便真正的走进了民俗当中。
鼓吹乐下沉民间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乐籍制度的瓦解,当朝廷不再为乐人提供衣食,乐户的生存受到了威胁,俗话说穷则思变,乐人们将自己技艺带到了民间,并且以此来获取报酬维持生计。
这也标志着官方礼制及用乐文化下沉的一个表现,比如一些婚丧嫁娶的用乐、祭祀的用乐等等,这些都是由宫廷用乐演变而来的,一直延续到了后世。
在汉代的时候,虽然出现了管理宫廷音乐的专门机构,也形成了一个比较严格的用乐规模和程序,但是还没有专门的鼓吹乐的管理机构。
那时候的管理宫廷音乐的官员叫做黄门冗从仆射,他是隶属于少府管辖。
西晋的时候,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鼓吹署,专门用来管理鼓吹和白戏。上面我们说宫廷音乐的管理隶属于少府,是九卿之一,到了西晋时期,鼓吹乐独立出来隶属于太常。
在南朝,只有梁、陈两代设立了鼓吹署。而且梁朝设立的“鼓吹十二案”用于国家礼仪,这项制度对唐宋的礼乐制度起到了非常大的影响。也提高了鼓吹乐的礼乐化程度。
在北朝,设立鼓吹署的只有北齐,北齐仿照的是梁朝的制度,北齐对于给赐鼓吹的规模有了非常严格的限制,同时竟然还对乐器的颜色有了规定。而且北齐的鼓吹署还监管着皇户局,专门管理乐队的衣服。
在隋朝时期鼓吹署的职责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