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我告诉你,以后永远都不许再碰瑟了,敖琛女儿的瑟!”江泰华明显还在气头上,“流儿,你要清楚江湖上有你肉眼看不见的明争暗斗,风云庄就不是我们的友好门派,而且这次三河坝上的惨案就与风云庄有关。”
听到这里他所有的辩驳都会显得空洞无力,他选择向父亲妥协,但他始终坚信三河坝的惨案与冰雪蓝眸的女子绝无瓜葛。
“流儿,少侠会庆宴节短两日,你不会怪为父吧?”
他摇摇头,果然选择沉默可以让父亲的语气平缓,怒火得以平息。
“我一直希望你能早日成为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将来可以替我扛起长江邦的大旗,”江泰华说,“你欧叔对你在少侠会上的表现很满意,我也有意将他的千金欧玥择日许配与你,这样一来可以达到真正的南方强强联姻。”
什么?欧玥!我连见都没见过,就替我做主了?他刚想发问,但还是欲言又止,显然现在并不是反抗的好时机。
“你要记住,少侠会的冠军并不是你的终点,而是你成为一名侠客的起点,”江泰华将手拍在他肩上,使他清醒,“你的枪法虽能战胜其他门派的新秀,但我知道其中有运气的成分,所以我决定让你随尹默出江杀人,真正体验一下身为侠客惩奸除恶的感觉。”
杀人…他虽然精通长江枪法,但他从来没用实战过也没杀过人,他以前一直在脑海中幻想终有一天净亮的长枪上会染上鲜血,但他没想到会来的如此突然。
他的犹豫明显被江泰华注意到。
“我在十二岁就亲手杀了龙虎山的山贼,而你如今已比我当年还年长了四岁,你若不亲手除恶。就没法成为一名侠客,”江泰华语重心长地说,“届时你须跪天灵为证,向侠王甄海步起誓,从此一生行侠仗义,锄强扶弱,为国为民,救死扶伤,兄恭友悌,拨乱反正!”
“行侠仗义,锄强扶弱,为国为民,救死扶伤,兄恭友悌,拨乱反正。”江流与父亲共同喊出侠客誓词,这侠之二十四字真言早已在他心中滚瓜烂熟,甄海步也是每个侠客心目中的榜样。
“记住身为长江邦的继承人,不能整日为儿女私情所困,要以长江邦为重,做出必要的个人牺牲,”江泰华转过身准备离开瞭江亭,“明日起继续跟我一同例行早会,还有你的舅舅不日就将抵达长江邦做客,你现在应该去校场练枪,免得被别人笑话自从拿到冠军后就变成整日抚瑟弄箫的戏子。”
江泰华离开后,江风朝他扑扇着翅膀相继离开,他知道这场属于他的喜宴就此落幕了,回头时,天空已是阴霾不堪,底下的怒涛长江溅起层层浪花,汹涌地拍打着江边尖石绝壁。
校场上,庞珂教头看见他就像看到了久别的稀客,“江少爷,好久不见你来这儿了,今非昔比,如今你已然是冠军了,有没有在平凉山上琢磨出别门他派的格斗技巧哩?”
庞珂是邦地校场的总教头,身材魁岸高挑,有一簇气派却也滑稽的络腮胡在他的嘴底,长得已有两分厚,远看他的下巴就像一个倒挂的钩子。
他并没有理会,因为他没有心思搭理,“给我两套护具!”他闷闷地说,然后指指身后的吴栋和刘清,当他去取枪的时候,他俩正在和庞珂窃窃私语,不用猜就知道他们正在抱怨一会免不了江流的一顿“毒打”,活该!他心想,谁让刚才江泰华下令搬走锦瑟的时候,他俩一言不发,不替自己说话呢。
他们在庞珂教头的监视下,挥舞着木质长枪互相攻击,江流的枪法出奇的快,突刺,不停的猛戳,打在吴栋和刘清的护具上,让他俩摔了不少跟头。
天色渐晚,他的气也消了不少,转念想想这也怪不得他俩,邦主的命令谁敢违抗呢?何况他俩是下人。
回屋的路好漫长。
夜晚,他独坐在窗边,一脚翘在窗沿,另一只脚垂下,他侧头望向朦胧的窗外,回想着在平凉山上他与敖滢霏的绝奏,他本想这几日书信一封给她寄去,但如今她的锦瑟被父亲没收,当他回到屋内,发现行劲赠送的定制锦瑟也被父亲派人收走,他心如死灰,不知如何向她交代。
幸好,他的枕头下还藏着一支破旧的洞箫,他旋坐在窗边吹起了他擅长的洞箫,依旧是那支净心江湖曲。
悠远清澈的箫声犹如被月光滋润的江流。
敲门声蓦然袭来。
是谁?父亲闻声来教训自己了?还是母亲得知后来安慰自己?不管是谁,他都要去开门。
“二师哥!”
“莺莺姐!”
来者既不是江泰华,也不是孔岚蓉,是他的知心大姐姐荆莺莺,她虽然辈分上是他师妹,但是她却比他大八岁,因为荆莺莺作为绿柳山庄的质子来到长江邦的那一年,正好他已经出生了。
一开门,荆莺莺就冲他俏皮地笑着,她的笑充满着治愈感,当她的眼睛笑成一条缝时,左眼下的泪痣就格外明显,再加上她摇头晃脑地甩着头顶的大麻花辫,会使人一天的烦恼都抛掷脑后,难怪母亲总称她是长江邦的开心果。
江流忻悦地招呼她进屋,因为他此时正需要一个人吐露烦闷。
“我说句实话啊,二师哥吹箫可比抚瑟好听多了。”荆莺莺笑道。可他知道这定是她得知今日江泰华没收他的锦瑟后,安慰他的言辞罢了。
“瑟音不在,箫律凄凉。”他为她倒上一杯果酒。
“那我去梧州城找木匠,打造一台一模一样的锦瑟送给二师哥怎么样?”荆莺莺笑嘻嘻地接过酒杯。
他闻言大喜,“此话当真?”随后眉头一抬,深邃的黑眸即使在黝黑健硕的肤色中都难掩光芒,“你不怕我爹责罚你吗?”
“怕呀!”她咯咯笑道,“但他总不至于吃了我吧?”
他俩相视大笑,这是江流这一整天里头一次笑。
“行了,我可不愿你为我冒险,大热天里被我爹罚在校场上挑水跑圈。”
“嘿嘿,还是二师哥懂得心疼人。”
“对了,莺莺,”江流接口道,“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感觉?”
“怎么突然问这个?”荆莺莺不禁吃了一惊,语气平静了起来,“难不成邦主现在就要你成为侠客了?”
江流点点头。
“那滋味可不好受,”荆莺莺放下手中的酒杯,“即使是大恶人,那也是活生生的人,当你用长枪捅进他肉身的时候,远比校场上棉木麻袋难捅的多,然后你会永远记住那一幕,狰狞的脸是因为你的‘侵入’而扭曲,鲜血溅在你的脸和身上,黑色的血浆浸染你的长枪,他会屎尿齐流地死去,那味道我可不想回忆。”
江流听后低头闭眼,双手撑着额头陷入迷惘,但他知道这将是他成为一名侠客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