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一身白底碎花连衣短裙,雪纺材质,走路的时候,微风拂过,有种飘然若仙的感觉。
我一头偏黄的卷发,用手指随意地薅了几下,任由它披散在我的肩膀处。
我喜欢卷发,不仅仅是因为它能让我,这张天山童姥般的娃娃脸,看上去成熟、妩媚些,还因为,这个发型,特别好打理。
只要日常选好洗发水和护发素,平时出门,就随便用手理几下就搞定了。
完美。
莫风风租房的小区,是一个很老旧的开放式小区,树木葱郁,青苔横生,下雨天穿高跟鞋在这里走路,必须小心翼翼的,不然很容易滑倒。
不过,交通方便,出门就是公交车站,租金便宜,很适合莫风风这种,毕业不久的,上班族租住。
我走上二楼,在门口敲了几下门,没响应,只得给莫风风打电话:“喂,风风,我在门口,开一下门”
两分钟后,门打开了,莫风风穿着一套宽松睡衣,睡眼稀松的,一手扶着门,一手捂着嘴巴打着哈欠。
看到是我,迷迷糊糊地跟我打着招呼:“早”。
我踩着7厘米白色坡跟凉鞋,跟着她进了门。
她走在我前面,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突然停了下来,转身,像诈尸般的猛地睁大眼睛,惶恐地看着我:“呀!几点了?靠!上班要迟到了!”
我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看了看她,嫌弃加无奈:“大姐,今天星期六,你这周双休,我约了你逛街的。”
风风睁大眼睛惊讶地看着我,拍了拍自己脑门:“哦!想起来了!”,走到自己床边,又停下,半闭着眼睛,打了两个哈欠,慵懒地问我:“那现在几点?”
我看了看右手的手表:“8点40”。
莫风风迷糊地瞄了我一眼,一身轻松的,一头栽倒在床上:“这么早,再睡会”
我在房间的一个小书桌旁边坐下:“行,那你再睡会吧,我自己坐会。”拿出手机,打开求职App,开始找着合适我的会计岗位,投递着简历。
快到中午,莫风风才一个鲤鱼打挺,精神抖擞地起了床,快速洗刷,套上一件黑色体恤,和一条蓝色牛仔齐P短裤。
我认真地打量她,1米66的个子,鹅蛋脸,虽然经常敷面膜,但是,因为从小到大,太喜欢室外运动了,到现在,皮肤还是算不上白。
扎一简单的高马尾。清爽大气。
我最羡慕、且喜欢她的长手长脚,最忠迷于她的大长腿了!(流口水中),骨感细直、如漫烟催生,完美。
我继续痴痴地盯着她,为有这样一位美女闺蜜而傲娇。
“你看着我干嘛?眼睛没地放?”莫风风突然回头,不解风情地来了一句,声音粗犷。
她就是这样,就站在那里,不讲话,是挺好看一美女,但是吧,一开口,就全破功了,声音粗犷,情商低,不解风情,讲话不太好听。
我回了她一个,甜死人不偿命的笑容:“你好看嘛”
“切,神经”莫风风白了我一眼
“那你夸我好看”我一脸调皮。
“嗯,你好看,呵呵”莫风风嘴角微微抽动。
我眼神妩媚,轻捂嘴唇,娇柔戏谑道:“嗨,地球人都知道,讨厌”
莫风风又翻了我一个白眼,无语中......
往脸上拍点爽肤水,对镜自照,表示她已经收拾妥当,可以出门了。
那时候,我们俩都没有化妆的习惯。莫风风是因为懒,我是因为自然就很美。没错,我们都是素颜美女。
莫风风还会拍点爽肤水。
而我,就厉害了,我一年四季,只有冬天用点宝宝霜,其余的什么洗面奶、面膜,我统统都没用过,我连爽肤水都没有买过。
没办法,我生来就肤若磷脂,面如桃花。天生丽质,人又年轻,根本就无需护肤保养,化妆修饰什么的。
见莫风风已经收拾好,我径直走过去,挽着她胳膊,一起高高兴兴出门,逛街、吃酸辣粉、钵钵鸡、喝奶茶。
走进小吃店里,我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偏过头对着,去排队点餐的莫风风挥挥手手,笑着大声喊:“风风,奶茶我要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