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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红烧肉

没有自行车,就腿儿来,腿儿着回去。回去的路上,李乐晴哼着歌,风风火火的,着急回家吃肉。

带皮的五花肉,是做红烧肉的绝佳好料。先是用火炉子上的火,烧了烧猪皮上残留的猪毛,等烧的差不多了,再用刀刮去烧焦的部分。

还不能烧的太焦,刮去过厚的猪皮,否则就会让带皮五花肉吃起来没有胶原蛋白带来的糯糯的口感。

再用清水洗干净,切成大小均匀的方块,凉水下锅,焯一下,洗净备用。

锅中放一点油,以免粘锅,小火煎几分钟耗出一部分油脂。这一步一定不能省略,只有煎出肥肉本身的油,吃起来才会更香。

然后是加入酱油、花椒、葱花,再倒点二锅头进去,大火翻炒一会儿,加入小半盆清水,一点盐,大火炖半个小时,最后小火收汁。

还别说,就冲这满四合院飘着的肉香味,李乐晴就敢自买自夸的表示自己做红烧肉的手艺不比傻柱差。

甚至她在自己屋子里,都能听到院里有好几户小孩哭着喊着要肉吃的吵闹声。

放学结伴回到家的棒梗、小当还有槐花,一拉开自家门帘,就顾不得放下手里的课本,围着自家的火炉子转悠。

棒梗无数次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小当闭着眼睛伸长了脖子闻着锅里的肉香味,久久不愿意睁开眼睛。

槐花更是夸张,抱着做饭的铲子,正在大口舔上面的红烧肉汤汁。

三个小家伙的馋猫模样,完美配合,让李大厨有了超级超级大的满足感。

一声令下,开饭!

菜就是一个菜,嘎嘎拉馋的红烧肉,主食是玉米面蒸的粗粮馒头,不用人吩咐,好不容易吃一次肉,三个孩子抄起筷子就向红烧肉夹去。

炖的超级烂乎的红烧肉,筷子一夹都颤颤巍巍,放进嘴里入口即化,汁水丰盈,香味从舌头的味蕾,再到两边的牙齿,再进入喉咙,再到肠道。

最后,这些香味都集中在大脑皮层,感官炸裂,回味无穷。

真是幸福感满满!

就连早上拉着脸子的贾张氏,也忍不住坐在桌子上,把红烧肉往自己碗里巴拉。

香香!

吃饱喝足之后,棒梗厚着脸皮,拍起了李乐晴的马屁。

“妈,你今天做饭可真好吃!

这红烧肉绝了,比傻柱做的好要好吃一千倍,一万倍!

真希望你每天都能给我们做红烧肉吃!太香了!!!”

小当和槐花也纷纷点头,表示哥哥说的对。

李乐晴也有点吃吃撑了,坐在椅子上不愿意起来,正在听着三个孩子狂拍马匹,顺便消消食。

此刻,算是来到四合院之后,最为舒心的一刻了。

不用想着斗奇葩,也不用惦记着剧情到哪一步了。没有996,没有007,也没有前世那种上班如上坟的心情。

还有就是不用再担心自己又被别人念叨是未婚大龄女青年了,这不,来到四合院后,自己的娃都有仨了。

真希望这么美好的日子,能长长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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