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宇独自躺在破败的弹簧床上,怔怔的望着窗外高悬的弯月。
这是一个家徒四壁的屋子,潮湿破败的气息总是萦绕在他的鼻尖,挥散不去。
地面是纯水泥的,连个像样的地砖或是地板都没有,踩在上边直起灰。
两侧的墙面很多年都没有翻新过,上面布满了斑斑驳驳的污痕,看上去触目惊心。
因为楼质老旧的关系,房子的隔音很差,他躺在这里,都能听见隔壁邻居家传来的呼噜声。
总体来说,这处住所的居住环境甚至还比不上路边上30块钱一宿的小旅店。
“嘛,幻想和现实总是存在落差的。”常宇轻声呢喃了一句。
这里是他在h市的住处,也是他在这座城市安身立命的地方。
因为常宇所在的公司是h市经济繁荣,人口密集的中心地段,房租巨贵。
所以为了降低租房成本,常宇只能住在距离公司十分偏远的地区。
每天早上,他都要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去公司上班,这也是为什么常宇每天早上都要和时间赛跑的原因。
实在是h市这地方早高峰堵车堵得厉害,一不留神,就迟到了。
他不是没想过在公司附近租个房,可单凭常宇每月的那点工资,连房租都交不起,更别提吃喝拉撒了。
“这该死的生活!”回想起这两年来自己受过的种种委屈,常宇忿忿的咒骂了一句。
摇了摇头,他苦涩的笑了:“说来可笑,我当年也是一个爱做梦的男孩啊,虽然在孤儿院里长大,却一向自命不凡。”
“我本以为自己是那种打一生下来就注定会不平凡的人,注定会做出一番大事业。”
“可当我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两年后,我慢慢的发现,其实我和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一样。”
“过着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生活,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和其他人相比,我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其实在得知了王胖子的真实背景后,常宇的心情忽然有点失落。
因为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和王胖子不是一路人。
准确的说,他俩从一出生起就不是一个阶级的人。
这种感觉就像是原本在一起玩得非常好的小伙伴,他突然不带你玩了。
在今天之前,常宇还一直以为王胖子和他一样,都是这个社会最最底层的一类人。
他们开着同样微薄的两千块钱工资,干着同样辛苦的门卫工作,坐在同一个岗亭里侃大山,渴了还用同样的茶杯喝水,根本就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这让常宇对王胖子有种谜一般的认同感,颇有种难兄难弟的感觉。
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人家其实跟他不一样。
本以为自己和人家都是一个池塘里打滚的小泥鳅,没想到人家其实是隐藏在红尘浊世中的真龙。
说实话,常宇心里的落差有点大。
这种感觉就像是全世界的人都背叛了他一样,从心里往外的孤独让他遍体冰寒。
这时,他忽然想起了前不久听到过的一句话:
当你觉得生活不尽如意时,就多去想想自己的长处,也许你就能在其中发现什么发家致富的秘密。
“我能有什么长处?”常宇冥思苦想了好久,愣是没发现自己的身上有啥长处。
如果非要说的话,那就是特别能做梦。
只要晚上好好的睡一觉,梦里边就什么都有了。
什么豪车美女,什么江景别墅,什么前呼后拥,甚至是求仙问道都不是不可能啊!
可做梦终归是做梦,它也不能当饭吃啊!
(本章未完,请翻页)
“要是梦里的东西都能成真就好了。”常宇由衷的感慨了一句,“这样我什么都不用干,只需要和王胖子一样,躺着数钱就好了。”
嗅着屋子里的腐败气息,听着邻居家传来的呼噜声,常宇的呼吸声逐渐均匀,最终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他梦到了两年前他留在孤儿院最后一天的故事。
......
这一天,常宇早早的就起床了。
在其他孤儿院的孩子们都在呼呼大睡的时候,他就独自一人偷偷溜出了房间。
借着微亮的天色,他蹑手蹑脚的跪在后院唯一的一颗大柳树下,不顾裤腿上沾染的泥土,将事先埋藏在树下的包裹挖了出来。
包裹不大,就是那种随处可见的厚塑料袋,里面的物什也只有简简单单的三样。
几张皱巴巴的10块钱纸币,一个打火机和半包香烟。
纸币是他从小攒到大的零花钱,少的可怜,却是他全部的资产。
香烟是他从院长爷爷那里偷的,是那种卖得最便宜的灵芝烟。
他做贼心虚般的四处张望了一下,再三确认周围没人后,才手脚麻利的从香烟盒子里取出了三支香烟。
将三支香烟用打火机依次点着,然后掐在手里,他两臂伸直高过头顶,恭恭敬敬的跪在柳树下。
“敬告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三清圣人,十殿阎罗,以及上界的所有神仙。”
说着,他一脸虔诚的俯首贴地,高举着手里的三根烟,对着那颗不知道长了多少个年头的大柳树拜了三拜,然后将三支冒着青烟儿的香烟插在土里。
“小仙本是上界仙人的遗孤,万般无奈之下才流落到凡间受尽红尘劫难。”
“这些年来,小仙虽身在浊世,可心里却一直向往着上界仙人们移山倒海的威能。”
“如今小仙已年满十八,恳请诸位大仙们怜悯小仙,命天兵天将将小仙带回仙界修行吧!”
做完这些事后,常宇又继续跪在地上,仔细的想了一会儿。
这才发觉自己举行的仪式好像还缺少一个最为重要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