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队,人找到了。”警队的刘小军跑来报告,额头还沁着汗。
吴学义嘴角一扬,抄起家伙,朦胧的睡眼立刻就清明了,亮了一嗓子:“走,抓人去。”
凭借刚刚的那通陌生电话,警方很快就查到了饶绮之的藏身之处。
通过跟M国警方的合作,不过四个小时,吴学义等人便找到了饶绮之的藏身之所。
可当他们踹开那扇门的一瞬间,却发现,饶绮之正躺在墙角,头发散乱了一地,早已不复昔日荣光。
地上躺着的人已经没了呼吸,手里紧紧握着一块白色的绢布。
是不知道何时从顾萧那里偷来的,身旁是散落了一地的瓶瓶罐罐。
他们把饶绮之的尸体运回了国,把饶商信从看守所里带过来认人,也通知了林氏。
夫妇俩一到,饶林氏就嚎啕大哭,带着哭腔,嘴里不断的念着“我的绮之啊,我的儿呀”,坐在旁边的饶商信也泪流满面。
饶绮之脸上的表情很平静,即使那张脸已经完全认不出是谁,但DNA样本证实了她的身份,饶氏家族独女,饶绮之。
过了许久,饶绮之的母亲林氏在整理饶绮之的遗物时,看到她手机屏保的那一刻,又开始止不住的哭。
“我的绮之啊,你怎么那么傻。”
你爱到死的那个男人,眼里从来都没有你,直到你死,也没来看过你。
所有人都以为,饶绮之是畏罪自杀。
但林氏在饶绮之手机里看到一样东西时,她就明白了,她的女儿不是畏罪自杀,其实是,因顾萧而死。
是一篇饶绮之写于死前两小时的笔记:
我生于贵族世家,从小到大,只要是我想要的,不管是什么,所有人都会双手奉上。
我似乎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习惯了全世界都围着我转。
直到,我遇到了他,一个骨相十分柔美的男人,仅一眼就让我整日整夜寝食难安。
也是我倾尽半生,用尽手段也得不到的男人。
他叫顾萧,是一位很厉害的律师。
他待人温和礼貌,为人谦逊,可在法庭上,却字字铮铮,没有半分世人眼中的人情和世俗。
他身上有着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缠绕着我,太久太久。
除了在法庭上必要的对峙,他好似对所有事物都不悲不喜,没有任何工作以外的事物能令他分神,哦,除了,他办公桌上的一个摆件。
他办公室里放着一个精致的摆件,是一个击剑模型,每次我见他的时候,他总是在用白色的绢布擦拭着。
最初,我猜,他喜欢的运动,大概是击剑。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并不是。
他喜欢着的,是那个喜欢击剑的女人。
我趁他不注意,悄悄偷了他的绢布。
我以为他天生矜贵,不喜与人相争。
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不喜与人相争,而是,那个能让他斗志彭发的人,还未出现。
我将他捧在掌心,尊为日月星辰,可他待我却如同他遇见的所有人一般,礼貌有分寸,客气又疏离,未曾有半点不同。
很可笑,我曾自负的以为,这样一个冷漠的男人,他待所有人都是一样的。
却不想,出现了那样一个女人,她可以什么都不用做,甚至连一个眼神都不需要,轻而易举的就夺走了我的日月星辰。
纵观此生,在遇到他以前,除了脾气有点大,骂过几个人外,我没做过一件坏事。
但后来,我变坏了,我把他心尖上的女人送到了别人的床上。
因为嫉妒和愤恨,我成了那种连我自己都厌恶的人,他一定恨死我了。
我已经没有退路了,于是,我变得越来越坏,甚至罔顾法律,去犯罪。
到最后,终是沦为了万民唾弃的罪犯。
夜深人静,我时常会想,若是我没有遇到他,我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我会不会还是那个众星捧月的天之娇女。
但每次,我都告诉自己,倘若再来一次,我还是想要遇见他。
爱上他,虽然会心痛,会愤恨,会疯狂,会无力,但是,我却非常享受并且珍惜,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寸时光。
或许,我只是想用力的活着。
我知道,不会有如果,即使有,他也不会爱上我。
我躲过了律法,躲过了追捕,却躲不过他用温柔至极的声音,喊我一声“饶小姐”。
我不想让他看着我被逮捕,被当庭宣判,最不想他看我时,那张好看的脸上是一副厌弃的神情。
大概我这辈子最大的罪,就是贪慕了一个本不属于我的男人。
我知道,我打的这通电话,必然会暴露行踪,会让父亲和母亲为我筹划的一切付诸东流。
但是,很可笑吧,明知那是一条死路,却甘愿奔赴而去。
我那么坏,可是我不想去地狱,因为他那么好,地狱里不会有他。
没有他的人间,再也不是我的归宿。
——饶绮之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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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遇到突发状况,没有更新,是因为我们小区这栋楼被疫情管控了,然后,工作人员半夜上门,挨家挨户测核酸,搅得我心绪不宁,完全没有码字的心情~
今天我们被封了一天了,大家出门一定要注意防护哈~
今天只有一更,3000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