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时天色尚早。
林耀将行礼搬进家里,就带着妹妹上街去买点荤菜,实际上他也没几件行礼,衣服都被迫换了一套崭新的,让林涵在屋子里透过模糊的玻璃看他时认不出人来。
往年家里都会做一桌丰盛的年夜饭,虽然不是特别好,食材也只有猪的几个部位和一条鲤鱼而已。但却异常的好吃,林耀和林涵兄妹俩总是吃的满嘴都是油。
“今天哥给你做一条糖醋鱼怎么样?”林耀看了一眼街边摆着的扁担,扁担两端各撑着一个铁框,铁框下垫了两层麻袋里面倒满了水,有麻袋在养着鱼的水就不会漏出来。
里面的鲤鱼看着很鲜,时不时弹动几下。
糖醋鱼林耀会做,算是家常菜的一种,以前过年老爸都会做这道菜。林海喜欢自封为家庭大厨,一临近除夕夜就把林耀当打下手的使唤。
一来二去林耀对林海的厨艺学了个七七八八。
做糖醋鱼不难。
难的是,林涵摇头表示自己不想吃。
林耀接着往前走,没说话。
有些道理随着年龄增长自然就会懂,有时候人喜欢一道菜,其实不是因为那道菜有多好吃,也不是因为他有多喜欢那个食材,就是爱着某一个人,如果哪一天那个人不在了,那道菜就再也不会是喜欢了。
就像他以前听过的一个故事,老亨利和老玛丽结婚五十周年纪念日上,老玛丽第一次生气,说她受不了了,每天早上的早餐老亨利都会把面包屁股切下来给她,但是她喜欢吃的是面包头,到今天为止,玛丽吃了五十年的面包尾巴!
可老亨利有点惊讶的说,可我喜欢吃的是面包尾巴呀。两个人互相吃了对方喜欢的面包部分五十年,他们喜欢吃那个面包部分吗?不知道,老玛丽在金婚纪念日上说这种话大概率是想耍一下小女孩的脾气,就算他们不喜欢,至少也习惯了,因为那份早餐是和深爱的人一起吃的。
就像,罗切斯特爱简爱,他可以奋不顾身,可以目空一切,他可以付出任何高昂的代价,哪怕是溢价的付出对于他来说都是值得的,也像简爱对罗切斯特,爱一人无关于他的躯体是否完整。
如果罗切斯特没了简爱,简爱没了罗切斯特,那还有个狗屁的爱情。
没有了爸妈,还吃个毛线的糖醋鱼。
“那做点别的吧。”林耀说,抬眼看向远处。
一只刚从山里逮下来的野兔,被猎户抓在笼子里,灰黑色的毛怎么看都很扎手,即使没有触摸到,但光从视觉感官上就能体会,这兔子毛比起书里形容的那种柔顺的大白兔来,差了不止一丁半点。
吃兔子?
主意是不错,资金上也没问题,即使野山兔贵了一点,林耀兜里的钱也够买个成百上千只,可林耀不会烧兔子肉。
“随便买点吧。哥,我也没什么想吃的。”
林涵说,这街逛着也无趣。
或者说,从林耀带着林涵出家门就已经开始无趣了。
想隆重地去准备点东西过年,有种想用热闹遮掩冷清的嫌疑,不至于算矫揉做作,但也算不上自然。
“想爸妈了?”林耀问。
林涵点头,没有一点迟疑。
林耀也想。
“那我们先买个刀头,去看看爸妈再回家给你做好吃的。”林耀说。
可说完林耀就后悔了,林耀觉得去一趟坟茔,回来之后林涵要是还能吃得下多少东西,就是真见鬼了。
可话说出去了,林涵应了,他再反悔就是他的不对。
刀头不便宜,买了两块刀头花了十几二十块。
两把土香,两对红烛,烧在雪地上有种怪异的凄凉。
“哥,你相信真的有另一个世界吗?”
林涵点完香后发问,她目光聚焦在坟茔上,当时家里没钱,连墓碑都没钱立一块,光秃秃的坟茔和大多数土坟一样,披着白雪,像是无主之坟,
“或者说,哥,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