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高瞪了邓振华一眼,道:“你们练枪的时候,浪费的子弹更多!”
他可是来了有十几分钟了,亲眼看见陈勋连续一枪接一枪,动作没有任何变形,枪枪十环。
本以为陈勋在边防哨岗缺少子弹训练,枪法应该比较一般,现在看来他多虑了,这枪法可不比小庄差。
老高更肯定了心中的想法,就是留下陈勋,代替小庄。
听了老高的话,邓振华一脸不服气之色。
不是老高不好惹,他当场就要喷了。
耿继辉见状,一旁笑道:“伞兵,别小看这个疯子,88狙的后坐力非常恐怖,他疯狂开了那么多枪,动作还没有变形,命中率还能保持,可见他的身体素质多强悍。”
在孤狼B组,单说身体素质,他算是第一,但是在越野上,完全输给了陈勋。
现在陈勋连续射击了一个多小时,一般老兵的肩膀都受不了了,而陈勋还完全没有问题。
可以想象,这个疯子的身体素质多强悍。
或许邓振华没有注意到,但他不能忽视。
史大凡盯着陈勋道:“我看他现在也在死撑,88狙的后坐力,不是那么好受的,他肯定扮猪吃虎,肩膀上肯定有红旗了。”
一般来说,士兵在使用步枪射击的时候,枪托刚好卡在肩膀上,来保持稳定性,射击的时候枪托的后坐力会一直撞击肩胛骨,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块坚硬的印痕。
这种印痕只有老兵才有,在军队中,叫做染血的红旗。
“一帮没见过世面的家伙,以为自己是特种兵,就了不起了?知道天外有天吗?”
灰狼笑着,走过来对陈勋道:“小子,脱下军装给他们看看。”
陈勋也没有废话,直接脱下军装,露出结实的胸膛。
众人看了过去,只见他露出来的右侧肩膀,已经血红淤青一片,甚至有一丝丝渗出来的血迹,看得出来,都是刚印出来的痕迹。
灰狼,耿继辉等人见状,脸色都变了。
“怎么可能?没有旧印记啊!”
“这疯子真是第一次打那么多枪啊?他的肩膀是铁做的吗?”
“一个多小时了,都保持这一个姿势,承受那么久?”
山狼郑三炮忍不住感叹道:“真够疯狂啊,比我们都疯狂!”
邓振华看着众人的脸色,一下子火了:“疯狂个屁啊!小庄比他强多了!”
史大凡笑呵呵道:“鸵鸟今天是吃枪药了?”
邓振华朝陈勋走过去,扭了一下脖子,道:“哥们!比一下,长距离射击,600米,800米都行!”
比枪法?
这家伙不是找虐吗?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连续使用预思射击术射击,他已经完融合了这个技能。
众所周知,影响射击术的因素,有温度,湿度,地心引力等,而预感射击术,恰好就是直接融于天地自然
什么意思?
就是直接形成上帝视角。
他直接道:“比死靶子没什么难度,这样吧,蒙着眼睛打飞的麻雀,或者鸽子都行!”
卧槽,这疯子是故意的吧?
邓振华想骂人了,道:“这蒙着眼睛怎么打?”
其他人也是面面相觑起来,皱着眉头看着陈勋。
“蒙眼打枪,这不是瞎搞嘛?”
陈勋知道他们不相信,他也不是真的吹牛,预思射击术让他融入自然,听声辨位,对于他来说,蒙眼其实跟睁眼没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不可以?古代李广将军,蒙眼都能射中大雁,我们还不如古人吗?”
“有一首诗,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凌中,说的就是李广将军,枪总比弓箭好用吧,我们还不如古人吗?”
特么,说得好有道理的样子,但是那不是传说中的事吗?
古人也有瞎掰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