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只留了一件外套,你先将就一下!”
果不其然,这一缕干净的味道,来自林知。
程默顿感心旷神怡。
内心感动之余,更是万分窃喜。
没想自己心心念念,脑海里推演又否定了千百种偶遇男神的戏码,最后猝不及防,还真就偶遇了。
“刚才出门太急,没来得及…换衣服!”
直到这时,程默才意识到自己此刻只身竟然只穿了一件低胸真丝睡裙。
胸前春光,性感又妖娆!
面对林知的温柔与体贴,她竟然不由地红了脸,舌头都跟着打结了。“林医生,...是专门为我去办公室……拿的外套吗?”
鬼精的程默,总能适时抓住别人不经意的言语里的重点。
现在是九月,安市还没到穿大衣的时候。
况且,林知身上穿的还是白大褂。
这衣服,自然是专门为她取的。
对现在的程默来说,就算林知只给了她一粒米,她都能在脑海里熬出一锅温暖的粥来。
“程小姐,真的很勇敢!”
林知没有否认,回给她了一个明媚又温暖的浅笑。
三月的杏花雨,六月的林间风,九月的桂花香,都不及林知此刻半分和煦。
显然,程默刚刚扛着朱思宇像打醉拳一般往医院艰难前行的画面,林知都看在眼底。
人生难得做好事!还被男神当场见证。
过程虽然狗血,但值!
“怎么说,大家都是邻居!互相帮助,应该的!”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程默形神兼具,完全继承了朱思宇的“矫情”衣钵。
且脸不红,心不跳!
“程小姐,还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林知的这句刮目相看,乍听有些言外之意。但看他此刻表情,眼中含笑,嘴角上扬,明显是褒不是贬。
程默自然诚心消受。
这该死的温柔!
这该死的怦然心动!
这…该死的尴尬!
就在程默陶醉在林知的赞美里忘乎所以之时,突然发现,刚才一路上只顾着赶路,自己脚上的拖鞋竟然临阵脱逃了一只!
且目之所及,不知所踪!
此刻,她只能别扭地左脚踩着右脚,晃悠着身体,在林知面前表演独脚踩高跷。
“程小姐,稍等片刻!”
林知说完这句话,便大跨步消失在程默的视线里。
程默看着林知除了聪明的脑袋外,全是腰和腿的背影,口水都能装满整个阳澄湖。
相当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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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过去。林知终于再次出现在程默的视线里。
在程默的认知里,帅哥即使第一反应没有想到用公主抱,又或者是骑士扛送她回家,最不济也该是去小卖部买一双新拖鞋给自己。
可林知的脑回路,让她不得不接受自己想多了的事实。
他竟然不知道从医院的哪个犄角旮旯里,给她找来了一双类似搓澡堂公用的那种塑胶拖鞋。
还是大了N号的,颜值不及林知百万分之一的男士夏凉拖。
对此,有些轻度洁癖的程默是抗拒的。
她骨子里就讨厌一切和中年邋遢男人相关的任何物件。
偏偏林知手里的这双拖鞋,让她联想到了久远的过去。
记忆里,沉默寡言的那个男人,让她厌恶、恐惧、又怀着真切地痛和恨。
“这是我第一次上手术时,应急穿过的拖鞋!程小姐如果不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