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兰桂坊。
夜总会在港岛的历史享有独特的地位,这个新兴娱乐场所一经出现立刻深植于港岛的土壤之中。这和港岛五六十年代的历史息息相关,诸多大陆百姓泅海来岛讨生活,三教九流,龙蛇混杂,自然需要一个接触的场所,再加上中国的酒桌文化,夜总会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载体。
然而时代在改变,自从鬼佬创办了兰桂坊。区别一般夜总会的酒吧顿时成了港人精英阶层新的心头好。这里没有太多浓烈的灯光,露骨的小姐,很符合精英阶层的地位和品味。闲来无事,去兰桂坊喝杯酒,不过一二十港元,却能放松一下神经。
俏佳人酒吧,传说有鬼佬背景,所以从无字头捣乱。这里可以借酒消愁,也可以寻一知心美女说说话,当然,这需要讲究你情我愿。在这里出没的大多数都是港人所谓的精英阶层,毕竟五百港元的入门券不是谁都能付得起。
“先生,请问您要喝些什么?”
“一杯苏打水谢谢。”
装苏打水的杯子很漂亮,立体且晶莹剔透,林权把玩着杯子,目光却若有所思的在人群中扫来扫去,很快,林权的目光停在吧台上一个穿着格子西装的年轻人身上。
若不是刻意寻找,再加上酒吧昏暗的灯光,想认出他可并不容易......
“Writer。”林权信步走到自己的目标身旁,打了个响指,“一杯最烈的伏特加,我要请这位先生。”
雷乐瞥了林权一眼,脸上带着一丝被人打扰的不爽,“我认识你?”
“雷公子,我想跟你,希望你给我一个机会。”
空气顿时静了下来,悠悠的音乐在回荡,just a little,这是许冠杰是六十年代的成名曲,没想到现在还会有人演唱......
雷乐没有马上回应林权的话,退婚一事让他成为全港笑柄,他只能躲在这里借酒消愁。他在父亲眼里就是一个混吃等死的富家公子,一点都没有继承家业的希望。往日都没有人想跟他,可如今,他声名全毁,竟还有人想跟他?
“你怎么找到我的?”
“各种小报上都有您在酒吧买醉的照片,想找到您并不难。”
雷乐脸色难看的拿起林权买单的伏特加,一饮而尽,“给我一个理由。”
林权笑了,这是一个很公平的交易,一杯酒换来说三句话的权利。成,则万事大吉。败,自己则灰溜溜的离开。
但所幸,林权已经准备妥当。
“我叫林权,来自新界。”
“我在家中也排行老二,刚被大哥赶出家门。”
林权说出了第三句话,“我可以在半年内帮助雷先生从被全港岛嘲笑的庸人变成整个港岛都称赞的商界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