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了合同不知道已经几遍的陈其琛其实早已确定,在条款上合同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对他来说还是有利的。就比如拿其中一条来说。
该条款规定,特别规定如乙方因受到各种不受人意志左右的情况从而使未能履约时,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合同可双方协商终止合作,甲方已付定金乙方可以不必退回,也无需承担违约金。
凭此一条,在处理这件案子时对陈其琛来说,意味着他后面怎么做都可以。
但他又转念一想,人家既然敢写这一条肯定就不担心自己会违约。或者不在乎那些钱而已。这一点从合同中也可以看出,因为这份合同里并没有写明在上述法院后,辩护律师的相关细则。
这意味着,在日后陈其琛可以拒绝辩护,对方也可以请别人做辩护。
那么,这不就只是一个普通的服务合同吗?自己只要不做辩护,那严格来说,只是个证人而已。这样吊销执照的风险就变得小很多了。
想到这儿的陈其琛,立马拿起手机给马主任发了条微信过去“马主任,我同意签合同。不过有个条件。”
很快,对方就回了过来“什么条件你说,都可以商量。”
陈其琛回到“合同需要,绕过律师。换一个人签。”
收到陈其陈其琛消息后的马主任,笑着拿手机在徐立仁的眼前晃了晃,对徐立仁说到:“我没骗你吧?这小子精明的很。很快就发现了其中的门道。”
“精明最好,不精明还办不成这事儿。也不值得我付这么多钱。这第一关,他算是过了。”徐立仁也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