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一盏茶的时间,小兔子在一株植物前停了下来。
叶清音抽出刀仔细的挖起来,没过多久,挖出一颗巴掌大的人参来。
“竟然是人参?”杨氏惊诧:“阿音,你怎么?”
她想问女儿是不是能听懂动物说的话,可转念又觉得这件事太过匪夷所思。
“娘,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表达的意思我好像都能知道。”以后三人朝夕相伴,而且借助动物的力量也不会只有这一次,所以叶清音也没有隐瞒。
“这件事情太过匪夷所思,阿音你千万不可让外人知道。”有了这项技能杨氏并没有替女儿高兴,相反她十分担忧。
万一大家把女儿当做妖怪或者不详的人,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叶清音朝小兔子摆摆手,示意它可以离开了,然后站起身仔细的将人参包起来收好:“娘,你放心,咱们是一家人我才说的,我不会对外人讲的。”
一旁的少年听见一家人三个字,垂在一旁的手指动了下。
“十三身上有伤,娘你身体也不好,有了这根人参,就可以给你们补身子了。”
叶清音话音刚落,便觉身体一紧。
少年抱着她:“阿音,你对我真好,我的伤过两天就痊愈了,人参留给你和娘补身体,以后我有什么好东西都给你。”
到底不过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还真容易感动。
叶清音拍了拍他瘦削的肩膀:“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客气。”
杨氏看着两个孩子感情这么好,甚是欣慰。
“等安定下来,娘再给你们补办一场婚礼,到时候我就等着抱孙子了。”
叶清音扯了扯嘴角,看来催婚催生不管什么时期都存在啊。
“大河媳妇?!”
三人正准备离开,突然一道惊喜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杨氏侧头看去,只见里正娘子扶着里正,身后跟着她的两个儿媳妇和两个小孙子,另外还有叶大山两口子和他们的女儿叶清欢。
叶大山和叶清音的父亲叶大河是远亲,家里一儿一女,儿子前些年被征兵后一直没有消息,小女儿叶清欢比叶清音大两个月。
昨晚的事情让两家至今扔心有余悸,不过杨氏和叶清音的厉害他们也见识到了,昨晚跟着他们前后进了山林,结果却跟丢了。
现在又碰见她们,这两家人怎么能不高兴。
叶清音身手那么厉害,在这乱世他们的安全就算有保障了。
“张叔,你的伤怎么样了?”杨氏的目光落在里正染血的胳膊上,担忧的问。
“还行,死不了。”里正叹了口气:“昨晚我看山下起火,那帮畜牲把村子给烧了。”
提到这个杨氏也是一阵唏嘘。
“大嫂,你们这是准备去哪儿?”叶大山的媳妇周氏问道。
“我和阿音决定去北地。”
两家人听见她的话俱是一惊。
周氏皱眉:“北地?那里路途遥远,而且我听说北地环境十分恶劣,一年有半年都在刮风下雪。”
杨氏已经打定主意,并没有接话。
“爹娘,我不去北地,去京都吧,那里繁华,可比北边的苦寒之地好多了。”叶清欢向往的说。
叶大山:“大嫂,要不我们去京都吧,咱们都是一个村的,又是亲戚,大家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叶清音:“我们已经决定去北地了,既然你们要去京都,大山叔,就此别过。”
根据原主的记忆,这叶大山一家都不是什么好相与的,叶清音不想与之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