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温柔,又意味深长,这是我最喜欢的《同桌的你》。
看她越唱越稳,我又用手指给她巴拉过来,让她面对着同学。
第二遍,当她唱到“你也曾无意中说起,喜欢跟我在一起”时,她侧着头看了我一眼。
我刚好也转过头,看到她,对她笑了笑。
唱完后,我带头鼓掌,问道:
“有没有让你们想起初中的同桌,期待高中的同桌啊?”
说完,窗边那个傻逼喊道:“初中差点没被女同桌打死,有什么好怀念的。”
卧槽,又拆老子的台。
事不过三。
理论上可以直接‘动手’了,但我仍旧选择‘动口’。
为什么呢?
所谓‘先礼后兵’。总得先送‘厚’礼,才好派‘重’兵!
遂大笑道:“既然如此,为了你的人身安全,高中同桌给你上男生。
——保证他们不会‘差点’打死你,而是打死你!
还有同学想要毛遂自荐,竞选文艺委员的吗?”
看台下无声,我看了看老师,老师示意我主持就好。
于是,我宣布小帆当选文艺委员。
接下来是美术科代表。
我将李鹃的画稿传阅下去,有素描、水彩、油画等其他超出我见识范围的画作。
同学们争相阅览后,大为欣赏。
毫无疑问,美术科代表非她莫属!
选完美术科代表,我以为所有的科代表都选完了,老师说还有个网络科代表。
我心想,居然还有这么个课程,改成‘网吧科代表’,岂不更好?
再把‘网络课’改成‘网吧课’,上上好!
每周两节,由科代表带领我们直奔网吧,这样同学们用不着逃课翻墙。
老师用不着带着公安半夜抓人,大家都省事。
(搜查网吧不带上公安局的人,没权利去里面抓人。弄得公安局也多了项没有业绩的苦差。)
或者,每周日下午放的半天假,改成‘网吧半日课’。
凡事变成必修课吸引力就弱了,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迷恋网络了。
去网吧的人有两种,一种是用生命泡吧的,读书是副业。
管是管不好的,这辈子都管不好的。
一种是好奇玩玩的,或者调剂放松的。越不给别人玩,越是让人‘心瘾难耐’。
本来对网络只有3分热度,硬是被逼出了7分沉醉。
我属于后者,并不沉迷。以学业和恋爱为重,上网只是偶尔的放松与交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