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镇的‘外事访问’队伍出发了。
事情比预想的还要顺利。
三天后,出去的人马就全须全尾的回来了。
保罗是熟人,镇长先生和周边的印第安部落,暗中做毛皮交易已经有些年头了。有他带队,帕科部落的敌意和戒备降到了最低。
“你知道当时保罗那个家伙是怎么说的吗?”
红砖小楼里,大麦克斯给儿子讲述着这趟出使的情形。学得绘声绘色的同时,他语气里明显还带着几分揶揄:
“噢~亲爱的阿曼达!”
“这两辆马车上,都是送给勇敢的帕科勇士~~~的礼物!收下它们吧,这是来自帕科人的朋友的敬意~~~!”
“呵哈哈哈……”
大麦克斯捧腹大笑。
但史蒂夫可觉得,这一点都不好笑!说难听点,这叫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中立客观的说,这叫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能做到这一点的,不是真小人就是枭雄性子,比如某个曹贼。
有这么一个邻居,兼合作伙伴……
“那些野蛮人被保罗哄得七荤八素的,当场就撬开酒坛子,和我们喝了一轮。”
“我跟你说啊,”
“要不是你老爹我特别能喝,这次咱们就要当场出糗啦!对面人多,要不是有我,绝对会被喝趴下的!”
史蒂夫冷脸:“然后呢?”
第一次参与外事活动,大麦克斯这个农家子出身的家伙,显然没抓到任何重点。
其实,史蒂夫的便宜老爹,他的学习和自我进步能力还是蛮不错的。但很明显,文盲、农家子这样的出身,限制了他的眼界。这害得他,活像个第一次去到巴黎的俄国乡巴佬。
“然后,那个叫阿曼达的野蛮人,就带我们去见了酋长。”
“酋长很老迈,不过精神头不错。”
“带去的礼物他们收下后,酋长还让人给我们回了礼物。礼物有十张貂皮,还有五匹骏马……我跟你说,那几匹马还真的很不错啊!”
“有一匹才两岁口,史蒂夫我给你留着。等过两年,你能骑马了,就送给你当坐骑好不好?”
史蒂夫不置可否。
拿真·宝马向儿砸献宝失败,大麦克斯感觉很受伤。
于是,他神神秘秘的从背后掏出一个口袋:“来,乖儿子。你要不要猜猜最后这件回礼,是什么东西呀?”
口袋打开,金光闪闪。
噗……
“金沙?!”史蒂夫一口水喷出来。
口袋里倒出来的金沙不少,里面甚至还夹杂着一些绿豆大小的颗粒。
看见自己神童儿子被自己震撼到‘见钱眼开’的模样。大麦克斯不禁喜笑颜开。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契约,递给儿子:“金子不止这些呢。”
“以后还会继续有的!”
“帕科部落的印第安佬,非常需要我们的白酒和火枪。”
“他们商议后,老酋长给我们提出要求说,要每月提供起码2000磅的科罗拉多二锅头。另外枪支火药只要有,他们就照单全收。另外还要些刀子斧头之类的铁器。”
大麦克斯得意洋洋:“他们会用金沙付账。”
“而且开矿的事,老酋长也基本同意了。只说如果下个月,商队能如约到来,交易能持续下去。借点地,不成问题。他们不会来骚扰朋友。”
……
说了一大通之后,大麦克斯终于发现,神童儿子不对劲。
脸色黑得厉害!
确切的说,在刚刚看过金沙之后,史蒂夫脸色的神情,就一直在变,而且越变就愈发严肃和沉重。
“老爹,这是个好消息。但它首先是个坏消息!”
“搞不好,我们会有大麻烦!”
大麦克斯: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