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城,某公寓内,案发现场。
“喂,林夕,喂,醒醒”
一个纤细的手拍到了我的胸口。
说是纤细但不乏力度,这一下差点把我隔夜的酒喷出来。
“咳,停!几木,我和你说了多少次了,咱们能不能就是说稍微的温柔一点,你的这个叫醒服务多少和送走服务是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处啊”。我捂胸口对着眼前这个头不是很高,但有一头长发和火辣身材,清丽秀雅的脸上荡漾着春天般美丽的笑容的家伙没调侃地说道。
“好好好,我知道啦,怎么样,有没有什么线索?”
“嗯,差不多弄清了,老孙呢?”捂着胸口的疼痛还掺杂着些许凉意。
“他...刚还在这呢,估计是顶不住了,吃夜宵去了。”
话音刚落,一个身着警服身材偏胖但也算壮硕,双目囧囧有神的男子开门走了进来。
“在呢在呢,我想的这不是都饿了嘛,下去买点夜宵等你起来吃嘛,可不能饿着我们的林大侦探”
“在这吃什么呀,孙胖子,案发现场吃饭你也想得出来”我没好气地说道。
孙胜利,我的大学同学,大学毕业后当了警察,由于表现不错没几年晋升为鹏城刑警队队长,和我关系不错,为人忠厚老实,体力惊人,曾经一人面对五名持刀歹徒活活给他们全部撂倒,自己只在腿上挂了彩,除了脚有点坡,鹏城警察局一等一的武将。
“那成,这都不要了,咱一会儿出去吃好的!内个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