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时分,饭点。
“吃菜吃菜...哎,老板,再来一份毛肚一份切牛尾,抓紧上!”孙胜利还是一副老样子,外向活泼自来熟,用现在的话来说应该是多少有些社交牛逼症。
“孙子,你还是老样子呀!”
“嗨,咱俩面前还装什么孙子呀,哎,刚不是说好不叫这绰号了嘛!”孙胜利鼓圆了眼睛珠子。
“行行,孙警官,行了吧。”
“哎,哎,哎,走一个!”说罢,一个攥着啤酒杯的粗壮的大手举到我面前,玻璃杯上清晰的看得到倒影出来的十六颗沾沾自喜又不很整齐的大白牙。
“哟呵,有酒!姓林的小子,快给大爷我来两口。”眠的声音出现在我脑海里。
“怎么哪都有你,再者说了,我就是给你酒,你也没那个嘴喝。”我脑中回应道。
“你喝了,就等于我喝了,你忘了?你可是我的宿主,能给本大爷当宿主可是上辈子积了....”
“少啰嗦,一会还要说事,你先别嚷嚷。”
我端起杯子撞了一下前方悬着的酒杯,小饮了几口。
“说吧,孙警官,摆这么一大桌,想让我怎么帮你。”
“哎,我的林夕好兄弟,好哥们,想当年谁不知道你在咱大学侦探社的风光啊,什么解谜题,数字谜语大赛,还有什么剧本杀比赛统统都在咱们省里比一次拿一次奖。哎对,还有就那个案子,大三的时候你协助警方调查的密室行凶案破获的第二天,那大清早,你的迷妹们都在咱宿舍单元门口排长队,知道的是来看你的,不知道的以为谁家宿舍大清早卖包子呢!”
孙胜利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