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您刚来谈买卖的时候,我作为销售经理应该跟您提起过,我参与了遥山翠项目的投资,回报是一份工作和两套洞府。
作为基础回报的那套洞府,本人很早之前就已经售出。
在你们提供的统计表格上,也明确标注了那套洞府现在的业主的态度。
只是,还有一套洞府是将遥山翠项目全部售出之后的奖励。
这套洞府的过户手续,确实是前天才正式交接到我的手上。
说起这件事情,我其实还有必要感谢一下路先生。
要不是您的慷慨大方,我是没有这么容易就拿到这个奖励的。”
阿旺的心思盯在这凭空多出来的一个业主名分上,暂时没有注意到焦飞刚才的长篇大论里面用上了一个“首先”。
大多数时候,有首先得发言,最少还得有个其次,而阿旺此刻并不是特别迫切想要听到那个其次。
因为,按照焦飞的说法,这个业主名额出来得虽然突兀,却完全符合应龙国的律法。
眼下能较真的地方,或许只剩下焦飞能否拿的出完全合乎律法以及流程的手续来。
想到这里,阿旺再一次转头看向阮郎。
对面的焦飞也好像早已料到阿旺的反应一样,在同一时间将一套文书递到了阮郎的面前。
阮郎仔细核对了一下文书的内容,颇为无奈的向阿旺点头示意。
不管这份文书出现得多恰当,它的合法性是不容置疑的。
只不过,文书上标注的业主并不叫焦飞,是一个叫做野郎的人。
除去姓氏不提,这人取名的风格其实与阮郎颇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