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到洛兰奋不顾身救她的时候,玛格丽公主觉得这么写不太好,然后就在后面补上了一句,她并不希望父王陛下为她担心,有她的哥哥洛拉斯爵士守护着她,她不会再遇到危险了。
如果洛兰看到玛格丽公主的这封信,他吐血吐得连肝都吐出来,他费那么大劲想让玛格丽公主讨厌他,结果反而弄巧成拙了。
这个傻姑娘是真的无解。
「父王陛下,您也要注意身体,您每到天冷了,手臂都会疼痛,千万不要被冷风吹到了。女儿只希望您能健健康康的,等女儿和三王子洛兰一起回到玛尼王国看望您。」
写到这里玛格丽公主的脸上露出了担忧的神色,她的父王陛下扎克伯格国王一直都有一个无法治愈的顽疾,每到天气冷了一吹风,手臂就会非常疼。
她不知道那是怎样的疼痛,但是从父王陛下的表情她能够想象得到,那肯定是非常痛苦的。
「希望父王陛下祝福我和三王子洛兰,我们一定会幸福的。他是我见过最闪闪发光的男人,每一次和他对视我都会觉得脸颊发烫,我知道那是害羞,但我每一次都克制住了,我没有在他面前表现出来。他也和父王陛下一样,非常怕冷,披着斗篷还会冻得发抖。等我和他成婚了,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他,再也不会让他因为寒冷而发抖。」
玛格丽公主的脸上带着甜蜜的笑容,脸颊已经红了起来,就好像她写的一切都正在发生,完全就是一个花痴少女的模样。
「而且他虽然是一个王子,会的东西也非常多,他竟然还会外域的舞蹈,是一种我从来都没听说过的舞蹈,叫哪里来的骆驼客,您说他是不是多才多艺呢。」
洛兰永远都不会想到自己随口那么一说,在玛格丽公主的眼睛,竟然成了多才多艺,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智商,才能想啊。
「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人,我也希望他是最后一个。我想永远和他在一起,一起散步,一起看海。波佩克特王国没有海,只有河流和湖泊,我猜洛兰一定会喜欢玛尼王国的大海。我可以和洛兰一起在大海上乘船,就算是大风大浪也不能把我们怎样,因为我们走爱的力量。」
羽毛笔没有墨水了,玛格丽公主重新给羽毛笔沾满了墨水,然后从头到尾看了看自己写的这封信,她自己觉得很满意,像是在看自己的情人一样,满脸通红。
「我会尽快带着洛兰回到玛尼王国的,但我不会干预他的生活,如果他还是想要回到君临城,我会陪着他。想念父王陛下的时候,我会回到王都看望您。」
「永远爱您的女儿,玛格丽」
信写完了,玛格丽公主小心翼翼地把信纸叠放整齐,然后卷成纸筒用红色的皮绳捆绑起来,绑上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最后,再把火漆点燃熔化,滴在蝴蝶结处,等到火漆重新开始凝固,用自己随身携带的黄金印章在火漆上印上一只蝴蝶的图案。
这种大拇指指甲盖大小的印象都是专门订做的,知道的人只要看到火漆上的印章,就能够知道这封信是谁写的。
玛格丽公主并没有打算今天把信寄出去,反正信从君临城到玛尼王国也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不差这一两天,等雨停了在派人去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