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三个客人都没带,但是他大胡子有啊!他早些年还开过音像店卖过碟呢,可惜技术发展的太快,随着网络的迅速出现和普及,音像店本来就一般的生意更是做不下去了,这才转行开起了茶馆。
可事实证明他的眼光和做生意的头脑确实一般,只考虑到了小镇上没有却没考虑小镇上为什么没有。
当然做生意的眼光不好,不影响他进去礼物拿了把吉他出来。
这吉他是他早年开音像店的时候买来的,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有那么点艺术气息,当时店里还有一套廉价的架子鼓,他甚至准备买台二手钢琴,现在想想好在没做出那个决定来。
架子鼓因为占地大不好安置的关系被他低价卖了,留下这把吉他当做个纪念,后来茶馆的里间改做台球厅后,他就挂在了台球厅的墙上当做装饰。
“你们还会唱歌吗?正好我这有吉他,也给我唱一首呗?”大胡子找了个理由拿着吉他加入话题,其实在他看来陈衍他们会不会唱歌无所谓,难得遇见这么大方的客人,伺候好了给客人留下好印象,能吸引客人第二次来才是正理。
“你来吧,幼微姐。”陈衍见老板拿出吉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抬了一下手示意李幼微来唱,“我正好听听你的嗓音和音域。”
“这......也行吧。”李幼微想了一下也没拒绝,虽然她不相信那孩子每首歌都很好,不过她毕竟是来邀歌的,该给的面子怎么都得给。
“谢谢。”李幼微从大胡子老板手里接过吉他,礼貌的点了点头。
“不用客气,俺这不是真好有嘛。”被美女道谢,大胡子不好意思的挠了一下自己光秃秃的后脑勺,“你唱你唱,俺就是听听。”
“嗯。”李幼微对着大胡子点点头,然后抱着吉他调了下弦。
“当当当......”
很快前奏响起,是她最熟悉的那首《一首情歌》
“来了来了,都不要说话,每次看幼微弹唱都是种享受。”张彩霞一脸兴奋的出声,丝毫没有在意其实只有自己在说话。
对此,陈衍和大胡子同时给了她一个白眼。
“”
随着前奏的展开,优雅的嗓音从李幼微嘴里跳了出来。
与其说这是一首情歌,不如说这是一封情书更为贴切,一封未送出去却又饱含感情的情书。
随着曲子进入高潮,陈衍也听的越来越聚精会神。
只能说李幼微不愧是靠着一首单曲就火起来的人,不论是嗓音还是唱功都十分了得,嗓音婉转空灵,高低音的转换也圆润如玉。
很快一首歌唱完,李幼微对三个默不作声的观众笑了一下,轻声道:“怎么样,唱的还好吗?”
“简直太棒了!”张彩霞一下子就从座位上蹦了起来,用实际行动表示自己的夸赞和安耐不住的激动心情。
“啪啪啪......”大胡子后知后觉的鼓起掌来。
“姑娘唱的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