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聊完了,五万一首的价格,可以么?”李幼微和张彩霞聊完,重新把目光投向陈衍。
怕陈衍拒绝,李幼微又说道:“我知道这个价格买断这五首歌你可能有些低了,但是这真的是我能给你的最高的价格了,你就好好考虑一下,行吗?”她想了一下,自己也确实没什么能承诺给别人的东西,语气里带了点恳求。
“就当,我欠你个人情......”从大学毕业回到家乡的小山村到现在,她第一次产生到那种渴求的感觉。
这几首歌的质量真的是太好了,她对那首《走马》尤其喜欢。
她也想好了,如果不能把这五首歌都买下来,那就尽量把价钱谈拢,买其中四首甚至三首也不是没法接受。
“李姐姐,你想多了。”陈衍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虽然从李幼微诚恳的语气里能听出来一首五万的价格其实是卖贱了,但他还是愿意把歌卖给李幼微。
事实上就算是再便宜点他也能接受。
一方面他自己手里有很多歌,一次贱卖没什么关系,更何况如果这些歌火了还能让他在音乐圈有一定的名气,之后的某天他如果想靠唱歌赚取一定的知名度,那今天这个善缘可能就是一块他踏足音乐圈的敲门砖,他心里也很清楚,并不是次次都能运气那么好,唱一首歌就火一首的,前期的宣传就很重要。《龙族》的大火不也是宣传资源跟上以后的事情嘛?
另一方面,陈衍还要完成系统的支线任务,金手指的事无疑要比挣钱和人情更重要一些,何况陈衍还要尝试自己创作的作品由别人演绎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知名度,如果能,那他还能收获一笔知名度,所以心里不觉得亏。
当然,也有被李幼微的诚恳态度打动的原因在内,陈衍虽然是个穿越客,却毕竟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不能做到任何事都简单的用“赚”或者“亏”来衡量。
“你的意思是你愿意卖?”李幼微听完陈衍的话,快速的反问道。
“对。”陈衍笑了一下点了点头,“而且五万一首对我来说也不少了,你买这五首歌出的价钱都够我在县城买套房了。”他半开玩笑的补充。
“愿意就好。”李幼微无声的自语了一声,彻底放下心来。
她脸上露出几分满足的笑意,然后罕见的认真对陈衍说道:“放心吧,小弟弟我回头录歌的时候一定按照最严格的要求来,绝对不会埋没了你这几首歌。”
“我相信你,这几首歌的风格真的和你很搭。”陈衍斟酌了一下措辞说道。
因为这个世界文娱发展的相对陈衍前世比较落后,歌曲里并没有“民谣”这个分类,所以陈衍换了个对李幼微来说更容易理解的“风格”。
“不管怎么说,都谢谢你的信任。”李幼微礼貌说了一句,然后叫过张彩霞来。
“彩霞,你来拟一份合同吧,就按五万一首的价格来。”李幼微对这个确实就不熟悉了。
“好。”既然是李幼微已经下定决心了的,那她能做的也就是相信她,然后全力支持。
张彩霞先从随身背着的包里拿出笔记本电脑,从里面找到收购合同的原件,按照李幼微的要求做了调整后一份合同就拟定完成了。
“陈衍,你来看一下这份合同你有没有什么问题。”张彩霞把笔记本电脑转过来推到陈衍跟前。
涉及到了自己的利益,陈衍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更何况但凡涉及利益越是清楚就越不会给双发造成额外后续的麻烦,他结果电脑详细的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