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菁菁皱眉:“不吃东西一直看我看什么?”
孟诗漫开口,断定道:“菁菁,你喜欢薄少琛?”
叶菁菁握着筷子的手一紧,孟诗漫是自己在洛大唯一的好朋友,但因为她的不是那种有什么事情都愿意拿出来分享的性格,所以喜欢薄少琛这件事,这么多年几乎都是她一个人的秘密。
直到被薄少琛发现。
又到现在……被孟诗漫发现。
她久久没有开口说话,孟诗漫又道:“我了解你,你虽然是遇事会为别人考虑的性格,但在有些事情上还是很有自己的见解的,你肯选择代嫁,一定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你对薄少琛有感情。”
叶菁菁抿唇,抬眸对上孟诗漫的视线,没有欺瞒:“嗯,我喜欢他。”
听到她承认了,孟诗漫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在她旁边的位置坐下,并拉住了叶菁菁的手:“菁菁,既然你喜欢薄少琛,现在也和他结了婚,那么你就该抓住这个机会啊,让他爱上你。”
叶菁菁失笑,摇头:“我没有那个魅力。”
“刚才你说了,你和叶菀菀是双胞胎,他发现你是代嫁也只是因为叶菀菀耳后的那颗痣,那就说明你这张脸和叶菀菀一模一样的让他分不清楚,这么推断的话,薄少琛他喜欢的就是叶菀菀的性格了,但现在是你陪在他身边,跟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你应该利用这个机会,让他喜欢上你的性格,这样等叶菀菀回来了,也许他会发现,自己想要的,已经不是她,而是你了。”
叶菁菁权当孟诗漫在胡扯,直接摇了摇头,然后就继续吃饭了。
孟诗漫碰了一下她的肩膀,吸引她的注意力之后,再开口的声音里透着一种惋惜:“菁菁,你知道吗?我喜欢傅西承好多年了,但是他身边不断地在换女人,我始终没有机会跟他站在一起,所以才在你有机会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这么劝你的,如果你真的喜欢他,相信我一句话,近水楼台先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