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上场比赛,余欢倒也不紧张,他的心态让斯坦-安东尼也啧啧称奇。
“恢复速度极快,心态又如此平稳。”斯坦-安东尼道:“怎么以前没把他选上呢?”
史蒂夫-阿尔福德站在战术板前召集了球员,他道:“战术我们尽量打的简单,球快速过半场……外线有机会就出手,出手要果断……保证前场篮板的争抢……从中圈开始压迫对方运球……”
史蒂夫-阿尔福德知道自己的球队现在缺少磨合,整个赛季UCLA的打了26种首发阵容的组合,而最近他们又更换了主帅,现在他又因为控球后卫受伤,而被迫使用余欢成为球队的首发控卫,这一系列的问题让史蒂夫-阿尔福德只能选择打简单的战术,并且让比赛快起来,打出压迫性。
史蒂夫-阿尔福德也没特意叮嘱余欢关于对方控球后卫的事情,难道对方真的这么弱吗?
事实上,等比赛开始余欢才防线,斯坦福的控卫荒好像比UCLA更加严重,或者说斯坦福绛红队在后场的选择上都非常捉急,如果不是捉急的话,他们应该不会派一个印度人上来打1号位。
余欢知道对方的11号是个印度人,从外貌上他是没看出来,不过对方一张嘴他就知道了对方的来历。口音是判断一个人来自于哪里的重要依据,而印度口音在美国是非常出名的,美国的公司基本上都会把客服办公室建在印度。越洋产生的电话费用,比人工费用要便宜的多。
而这位印度老哥上来就跟余欢喷上了,他的疑惑跟余欢其实是一样的。“UCLA已经找不出一个优秀的后卫了吗?竟然用中国后卫?”
“中国就不能出优秀的后卫吗?”余欢反问道。
阿三说道:“中国难道不是只有大个子吗?”
余欢道:“难道你们印度除了神油之外还有别的东西吗?你们有篮球?”
“等一会你会见识到印度的篮球。”阿三认真的说道。
裁判一声哨响,比赛拉开了战幕。
斯坦福容纳13589人的球馆此刻座无虚席,学术大牛的学校的学生也热血,他们很多人缺乏上场比赛的能力,可他们在场边加油的能力和热情是不逊色的。
UCLA赢得跳球,余欢在清清的指点下第一时间把球控制住。
“你说你笨不笨,这个都判断不出来。”清清说道。
余欢现在没时间理清清,他是第一次打这么高规格的比赛,最重要的是他以前就没打过这么正规的比赛,他打的比赛,人家都会让着他。而且余欢又缺乏跟球队的合练,以至于他在球场上显得比较迷茫,他现在就记得史蒂夫-阿尔福德说过的,要快速通过半场,持球的余欢第一时间向前推进。
阿三好像看出了余欢的迷茫,作为斯坦福的学生,阿三对资料的收集和研究是非常到位的。他没有在UCLA棕熊队的任何资料中看到关于余欢的资料。“所以这哥们是个雏啊!”
阿三想要教训教训这个中国人,他竟然敢说印度没有篮球?虽然印度是真的没有篮球,但也不能让一个菜鸟说出来,菜鸟就要有菜鸟的觉悟,必须得学会“尊重”。
“小心他要断球。”清清提醒道。
余欢刚才还在观察队友的位置,倒是没有注意阿三的动向,而这次被清清一叫,他反应过来,再一看阿三已经扑上来了。
“背后运球,向左滑步。”清清立即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