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的胶质x56]
看了一眼自己的背包,又看了一眼时间后。
路轻歌陷入了沉思之中。
现在,才刚到中午……
短短半天的时间。
他就已经把赏金委托的任务给完成了。
甚至超额。
这个点。
四周的气温开始有点升高了。
太阳的高度,渐渐地升高。
如果抬起头来的话。
就能够看见,在茂密的树叶和枝桠之间的缝隙之内。
有灼热明烈的日光漏过,洒在铺满了落叶的林间。
路轻歌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
自己衣服的后背,都已经湿透了。
再往四周望去。
可以看见。
这个时候,已经陆陆续续地开始有不少的小队从森林内折返回来了。
主要是正午的时分,还是过于炎热了。
再继续打野的话,确实有一定的中暑的可能性。
所以一般到了这个时候。
小队们都会选择先回到[前沿营地],稍作休整一番。
或者干脆直接返回格兰镇,去往距离镇门口不远处的[月光酒馆]。
点上几盘小菜,小酌几杯上好的[荆棘果酒]。
然后开一间钟点客房休息几个小时。
等到下午日光没有那么猛烈的时候,再继续打野。
但路轻歌,却是有一点犹豫。
“午休?”
“会不会太浪费时间了?”
捏着下巴,路轻歌再次陷入了深刻的思考之中。
如果他也这么做的话。
那么至少得等到下午三点钟,才能继续开始野区的狩猎。
这么一来的,就得足足浪费三个小时的功夫。
三個小时,三个小时啊!
路轻歌忽然觉得一阵肉痛。
三个小时,这能干多少事情了啊!
路轻歌回忆起。
刚毕业没多久,在第一家公司上班的时候。
一到中午休息。
同事们就开始点外卖,边吃午饭边看综艺节目下饭。
但路轻歌跟他们不一样。
他喜欢在中午休息的时候,把下午的活顺便干完。
如果下午的活已经干完了的话……
那就顺便干明天的活。
刚开始的时候,路轻歌觉得这个节奏还挺不错的。
直到后来没过多久。
路轻歌就发现。
他经常在周三之前就把整个礼拜的活就干完了。
于是剩下来的这两天,无事可做的路轻歌就觉得十分苦恼。
“麻了。”
“这份工作怎么这么没意思?”
“也太无聊了吧!”
路轻歌当时是这么抱怨的。
无奈。
无事可做的路轻歌。
只能在这个时候。
随便学一些新的业务知识,给新老客户打电话唠嗑,瞎几把写写新项目的策划方案……
用这些方式,来打发周末前的无聊闲暇时光。
然后。
非常莫名其妙的。
他就成了那一年的“新星销冠”和“业务达人”。
直到现在,路轻歌都还没搞懂。
自己到底是怎么稀里糊涂就得到的荣誉。
但从此,路轻歌知道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三个小时,真的可以做成很多事情!
“现在的我,还是个刚接触[赏金任务]的新人。”
“我对野外的环境不够知悉,对史莱姆的习性和特点也还不够非常了解。”
“那些经验丰富的前辈可以趁这个时候偷懒和休息,可我不行。”
想到这里,路轻歌忽然觉得。
一阵深深的危机感,像一坨巨大的石头般,轰的一声压在了他的头上。
“所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