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霄刚梦到自己和沈翎换回了身体,还没来得及高兴,画面一转脚底踩空,睁眼醒了过来。
常喜一把掀过被褥,冲着沈霄头顶喊道:“快醒醒沈九,小姐说了,你进府别把自己当个爷。”
沈霄捏了捏高挺的鼻梁山根,斜睨一眼叹口气:“我昨夜睡得不好,容我休息好了再去伺候成吗?”
“不成不成,你可别难为我了。小姐说一不二,你若顺着她,保你在赵家能出人头地。”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道理,沈霄懂。他不明白的是,做个赵家的家仆算什么出人头地?
沈霄换了一身下人的石青布衫灰裤,又抹了把脸才出房门。
常喜抬眼不经意的瞄了下,有一瞬怔愣住了。
少年身姿板正,瘦削青涩,清雅俊秀的面容恰如一副水墨画,用毫笔在宣纸上细描淡淡晕开,眼梢微微上挑,透着一种莫名的傲慢。
按着民间话本子的套路,隐瞒身份的富家公子救了小姐,接着就轰轰烈烈,以身相许了。可惜,小姐不爱养幼崽。
沈霄不知常喜脑壳里编排着一场好戏,打余光里一瞥,见她笑的不怀好意,于是皱起眉头,手指摩挲着光洁的下巴道:“若你想说我脸黑,不用告诉我。”
常喜嘴巴动了下,尴尬的摆摆手道:“不是不是。我发现,你真是长得不赖。”
这算什么褒词。沈霄有些气笑。
才出院门,走廊上就遇见一人,不偏不倚的挡了去路。
“常喜,这是要去哪?”
“听说小姐是昨儿夜里回来的?”
来人丈青圆领大袖衫,头戴巾帽的儒生打扮。年纪尚轻,左眉梢是断眉,说话时眼角微垂,神光内敛。
常喜瘪瘪嘴,暗道这人像只虫子似得,天天上赶着往府里跑,也不嫌累。
“你怎么来了?要找小姐可不行,我们要去铺子里。”
“我是来找大公子的,书院的事既然交托给我,我怎敢懈怠。”
“这位是?”他目光顺势移过来,带着探究审视着沈霄。
“沈九,他叫陆昀。”
两人对视一眼就错开,彼此点了个头。
那陆昀还想说些什么,就被常喜打了岔。
“沈九,小姐等急了,快走吧。”
陆昀赶紧避过一边,侧头盯着两人疾步离开的身影,目光里若有所思。
“你们以后还要照面,你记着,他呢穷苦出身,运道好被小姐收留,大公子给他在学院里找了份差事。可我总瞧着他眼神不正,不像你磊落。”
沈霄并不在意这么一个人,倒是对常喜的话有了兴致。
“常喜你还真是,慧眼识人。”
两人一前一后迈出大门,一座皂色布帷轿子等在那里。轿帘拉开了一角,露出赵清淼的脸。
今日她梳了云光巧额鬓撑对簪,薄施粉黛,着齐胸绣海棠襦裙,半臂抄秋香披帛,尽显温婉大气。
抬轿是粗使之人干的,沈霄没经验,与其他三人磨合步子,难免踉踉跄跄,磕磕绊绊,一个重心不稳,轿子就往旁边歪来歪去。
旁的人开始小声轻嗤:“你小子没吃饭吗?软脚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