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杰瑞,你看最新一期的《利平科特杂志》了么?这期的波洛故事简直是太精彩了!”
“你说的是《ABC谋杀案》吧,说真的,开始我真以为凶手是同时跟ABC三个死者都有仇呢,没想到他这只是为了迷惑警察!这个创意简直是太天才了,我真是太佩服这个作者唐宁先生了。唯一的遗憾就是他写的太慢了,一个月就那么一个短篇小故事,看着不过瘾啊。”
“你就知足吧,这种费脑子的书写起来怎么可能快得了,能保证一个月有一个新故事就不错了,而且这毕竟是杂志里的一个小板块,如果这个故事登的太多了,那别的内容哪还有位置?”
“我倒是希望能多刊登几篇波洛的故事,反正对我来说,就是为的波洛才买的这本《利平科特杂志》,其他的内容我压根也不看。”
“为什么《利平科特杂志》不多找几个作家写侦探破案故事呢?我记得之前不是也有一个写侦探破案的么,那个侦探叫什么来着?”
“我想想啊,对、叫福尔摩斯!没错、就是福尔摩斯!我是在《1887比顿圣诞年刊》上看到的!”
“......”
就在一众读者探讨柯南道尔适不适合写这种推理故事的时候,康斯坦丁此时就在朴茨茅斯柯南道尔的诊所里,他这次来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催稿,因为“波洛侦探故事”的风靡,《利平科特杂志》自然看到了侦探的广阔市场,而他们自然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唐宁一个人身上,所以康斯坦丁奉命来找柯南道尔催稿作为双保险。
但在看完柯南道尔递过来的《四签名》之后,康斯坦丁皱着眉头说道:“道尔先生,您的这部《四签名》的确比之前的《血字的研究》要成熟的多、也吸引人的多,但您依旧犯了之前的一个毛病,那就是篇幅问题!
之前您也跟我说过,《康希尔》给您的拒稿理由就是作为一部短篇太长、但作为一本书又太短,您的这部《四签名》也是这个问题!
不知道最近我们《利平科特杂志》上刊登的《ABC谋杀案》您有没有看,同样作为侦探破案故事,唐宁先生就比您处理的好。
当然了我不是说《ABC谋杀案》就比《四签名》写得好,而是他的篇幅和节奏都更加适合我们杂志社,所以我希望您能够稍微借鉴一下,尤其是在篇幅上,否则如果每期杂志的页数相差太大,对我们来说是很麻烦的!”
听了康斯坦丁的话,柯南道尔想了一下,然后缓缓说道:“康斯坦丁先生,您所说的这篇《ABC谋杀案》我已经看过了,必须承认,这是一篇很精彩的侦探故事,甚至在没看到结尾的时候,我都没有猜到原来所谓的ABC顺序只是一个骗局,所以我非常佩服这位唐宁先生的创意。
至于您所说的篇幅和节奏问题,我也承认,他这样的写法的确更加适合你们杂志社。你们希望我也这样来写福尔摩斯,我能理解也能接受,但这就属于专门为你们利平科特而进行创作,所以在稿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