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隐入洛州后便基本不再动刀杀人的少年来说,第一次完美复仇,相当于男子及冠时的成人礼一样,需要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典礼来庆祝,谢天谢地谢父母什么的。当然他不可能像举办及冠礼那样敲锣打鼓地去欢呼庆祝,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经完成了通往梦想之路的第一步。
在他记忆里,小时候每当遇到开心的事情,比如学堂课上被先生表扬了,他都会喜滋滋地去告诉府里的大人,然后大人们为了嘉奖他,会给他很多好吃的。虽然最后往往都会被那个贪嘴的少爷给抢走,他也会觉得很开心,从此就养成了一种观念,吃喝就是庆祝的最好方式。
杀人前,他吃了一张烧饼,杀人后,他饮了一壶杏花酒。虽然也很痛快,可总有一种自赏自乐,不够痛快的感觉。
就像穷困潦倒的贫寒诗人埋头写诗时的孤独,写出的诗句再好也只能暂时令自己的心情愉悦几分,从而暂时忘却肚子里传出的饥肠辘辘之感,可等到快意过后,又要面对日复一日的孤独寒窗。
为了让别人也同他一起分享那种近乎神圣的喜悦感,李迹做出了一个对他而言极为艰难的决定。
“走,带你去海月楼大吃一顿。”他推开医庄内屋的门,看着桌前阅书的女子,大手一挥豪气地道。
越晗雪坐在书堆中,屋子里明明不冷她却裹着一件大棉袍,昨晚喝完的酒坛子还摆放在穿着棉鞋的脚边,她愕然抬头,两眼的焦距还未从书中的文字分离开,充满呆愣模样地问出一句:“你捡到钱了?”
“八十五两银子,够吃一顿好的了。”李迹坐到桌旁,提起水壶灌了一大口,神采奕奕地道。
以往对李迹的花钱风格了如指掌的女子,满脸疑惑不解。
李迹笑着摇头,说道:“我今天高兴,所以想吃顿好的,在这种时候我花钱可不会吝啬。”
“昨天你说杀了人高兴,自己买了壶杏花酒,今天怎么又高兴了?”越晗雪蹙着眉头,脸上有些不满,似乎是不怎么想看到他乱花钱。
“因为今天又敲到一笔钱,还是从洛溪那精明鬼的身上,这可是很不容易的事啊。”想起早上的事,李迹脸上不禁充满了得意之色。
“书上说,平时穷惯了的人,即便有一天突然发财了,也会很快再变回穷光蛋。说的就是你这样的。”越晗雪用教书先生的语气,一板一眼的教训道。
李迹一愣,瞄了一眼她面前的高高书堆,好奇地道:“医书里还有这种内容?”
“不是医书,是我几年前读过的《杂谈记》,阐院的庄子先生写的。”
“庄子先生还会写这种东西?”李迹嘴角微微抽搐着,“你到底去不去?”
越晗雪想了想,似乎并没有觉得那些所谓的“高档美食”,能比她手中医书上歪歪扭扭的破字们更有吸引力,低下了头,说道:“我就不去了,等等还要睡午觉,你一个人也省点。”
李迹有些不高兴了,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才下定的这么个决心,如此简单干脆被拒绝,仿佛是对他的极大侮辱。心想,你知道一个习惯省吃俭用的人决定要大吃一顿有多难吗?你知道看着那白花花的银子从饭桌上溜走,心里有多痛吗?
为了表现出她不尊重一个视钱财为信仰之人的愤怒感,也像是要表达他心中那股对于复仇的神圣感,他双手抓住那摆放在越晗雪脚边的酒坛,高高举起,仿佛祭酒时的虔诚信徒一般,大声道:“你这个恶毒的女人!居然想将我在今年这一整年内,唯一一次吃好喝好的机会都毁掉!”
对于他的夸张举动和话语,越晗雪头都不抬,淡淡道:“我不去你就不去了?居然还说什么唯一一次吃好喝好的机会,虽然医庄是没什么生意,但靠你每个月替刑事府处理尸体拿的二十两银子,也算是够你多吃几顿好的了,怎么你非要这么小气?”
看着她平静又认真的表情,李迹不由得更加生气,高举着酒坛愤怒说道:“你不去我自个儿吃有什么乐子?还说起医庄没生意,这要怪谁?还不是因为你太懒?否则就光靠那几个天天赖在隔壁酒铺的公子哥,我们早就能发财了好吧!”
“你知道我是不得不如此的,在病发作之前,我必须学到更高深的医术。”
“光看书不动手有什么用?你明明就是懒!”
“随你怎么说。”
举着酒坛的少年瞪着眼睛,呼呼喘着粗气,面对着这个脸皮厚度似乎与他有得一拼的女子,他引以为傲的赖皮口舌竟是一点都用不上,因为对方比他更赖皮,怪不得有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说法。
李迹站在那儿想了半天,才发觉自己举着那酒坛子似乎有些久了,便放了下来,瞬间变幻一张面孔,可怜兮兮地唉声叹气。
“你也只是想想啊,然后就每天坐着看书,而我每天累死累活碰那些恶心的东西,一个月拿到的钱一半要花在房租上,还要天天给你买最好的烈酒,你怎么不体谅一下我的心情?”
“……”
“你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心情吗?一个穷困潦倒到都没钱去春雪楼喝一杯白开水的男人,你懂他心里的苦吗?懂吗?”
越晗雪终于抬起了头,神情不再是那般什么都不关心的漠然,看着少年脸上那种不像是装出来的失落和痛心,她仔细想了想,为了不打击到少年某种方面的自尊,她小心翼翼地道:“要不……你别去海月楼了吧,我把我的私房钱借你点,你到春雪楼找宁画姑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