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天王原本是个黄河上的船户,丈夫被土匪杀害,她一怒之下怀揣着尖刀,深夜只身闯入土匪窝,将几个匪首杀得干干净净,血溅匪窟,震惊四方。
世道艰难,船户也难以活命,她被一群流贼推为首领,从此就走上了“流寇”之路,打家劫舍,抢掠为生。
当初在河南荥阳大会时,她也是十三家义军首领之一。只不过从那以后,她率领的义军连吃两回败仗,江河日下,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后来被官军追剿得七零八落。
李信走南闯北,见识甚广,也和横天王打过交道。
他一听小沙弥法宗说起“女魔头”的情状,脑子一转,立刻想到——一定是横天王。
这个母大虫,怎么跑到寺庙里耍横来了。
不过也没什么奇怪的,如此悍匪,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做不出来。
“法宗,快带我去见她。”
放下糙米粥和咸菜,李信催促着小沙弥,出了偏殿,径直奔向方丈居住的净室。
推门一看,果然,屋子正中,平素寺庙方丈念经用的佛案上海,摆着一瓦盆红烧肉,热腾腾地冒着香气,后面坐着个胖大黑丑的妇人,正甩开腮帮子,大口小口吃个喷鼻香。
这情景令人发笑,只怕被佛祖知道了,不拿雷劈了她才怪。
佛门清静修禅之地,被她搞得乌七八糟,不忍卒视。
李信哈哈一笑,“王大姐,你倒自在,小弟李信这厢有礼了。”
横天王抬起头来,瞅了瞅李信,“咦,李信?你跑到庙里做什么来了?好久不见,来来来,坐下,咱们姐俩喝一杯。和尚,再拿一副碗筷来,拿一壶酒。”
法宗愁眉苦脸,“大王,酒,实在是找不着,就是这些肉,还是央求了半天,从别外匀过来的……”
李信笑道:“不用了,王大姐,你别难为他。”
跟横天王这样的人,用不着什么罗嗦客气,李信直接就盘腿坐在她对面,拿起碗筷,夹起红烧肉就吃。
比起糙米粥咸菜,红烧肉的味道自然更解馋。
横天王犹自不满意,“寺里烧菜的真差劲,这肉烧得太差劲,一点香味儿都没有。”
“你算了吧,”李信说道:“这是寺庙,人家平常都只吃稀粥窝头,青菜豆腐,哪里做过红烧肉?只怕是从你来了以后,这才开地劈地头一回……王大姐,你来了多久了?”
“什么多久,我今天刚到这儿。”
两个人边吃边聊。
原来,横天王的队伍,全都星散,她被官府缉拿,四处流窜,这两天,仅剩下的几个亲兵也跑丢了,只剩下独身一人,来到寺里。当即擒住方丈,威胁众和尚,给她做红烧肉吃。
李信笑道:“佛门是劝人向善之地,你如此蛮横,佛祖要降罪的。”
“哼,老娘反正也得不了善终,管那么多干吗?”
一般的匪寇,都是如此想法。他们杀人放火,做恶太多,十八层地狱只怕还容不下,就算再增加到三十六层,那又有什么区别,索性什么也不顾,横行无忌。
“王大姐,下一步,你怎么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