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跑的最快,已经掏到了一个木碗,正要舀汤,冰冷的刀子已经架在她的脖子上,动作不由一僵。
“尔等是军,而非匪贼,军中有军中的礼仪。”高顺来到陈默身边,从他手中接过木碗,递给推车的伙夫,舀了一碗肉汤,递给陈默身后的汉子,目光看着陈默道:“吃饭也有吃饭的礼仪,今日坚持到最后之人先吃,另外,需排队,你这般能跑,看来犹有余力,那这十几人中,你最后一个吃。”
“喏!”陈默是经历过梦境战场,以各种方式被杀死过数百次的男人,其中有一多半是被自家将官给砍死的,军令如山这条军中铁律他最是清楚,当下几乎是本能的收回手,一挺胸,中气十足的大声喊道。
“不错。”看着陈默这模样,高顺满意的点点头,往后一指道:“去后方排队!”
“喏!”陈默答应一声,目光在饭桶上闪过,转身快步走到十几人背后,在其他人羡慕的目光中,坚持到最后的十几人一个个领了一碗肉汤,一碗粟米饭,还有一块狗肉。
陈默找了处树荫,径直坐下来,直接便将肉咬了一口,虽说自己也喜欢狗,不过这狗肉做好了,真香。
“少年郎,看你这般斯文,怎的吃起来如此豪迈?”一名二十出头的汉子端着碗坐在陈默身边,看着陈默不顾形象的狼吞虎咽,有些惊讶道。
“在外面,自然得吃的精细些,否则让那些娘们儿看了,会说我粗鄙,但在这军营里,我装给谁看?再说,我们参军将来定要打仗的,那般细嚼慢咽的,若是敌人打来了,我吃还是不吃?”陈默嘿笑一声,粗话那是张口就来,跟与曹操等人相交时那是迥然不同。
“难得。”汉子闻言目光一亮,看着陈默道:“你这少年郎,懂得还挺多,看来是过过苦日子之人。”
“我叫陈默,徐州人,兄长也挺厉害。”陈默记忆极好,这人是刚才跟自己一样坚持到最后的人。
“我叫崔耿。”汉子笑道。
“清河崔氏?”陈默惊讶的看向崔耿,他也是进了西园才知道,这次朝廷主要是为新军选将,来这里的,多少是有些背景的,只是没想到清河崔氏也会派人来。
“我可高攀不起。”崔耿闻言,摇头叹道:“南阳人,与崔氏无甚关系。”
“南阳也不错,龙兴之地,当年光武中兴,不就是在南阳吗?听说那里人杰地灵,以后若有机会,定要去看看。”陈默也没失望,随口道。
“以前确实繁华,只是自那黄巾乱贼造反之后,如今的南阳,可没昔日的繁华,我此番能入西园,几乎散尽家财。”崔耿摇头叹道,当年黄巾之乱,南阳是黄巾贼最为猖獗之地之一,哪怕距离黄巾乱起已过三载,也未能恢复太多元气。
“大乱之后必有大治,而且我看崔兄也是有本事之人,此番入了西园,定能入选为将,光耀门楣。”
“借你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