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的本事终于让楚朗看到了希望。
不过,怎么让它继续捕猎却是个问题。这家伙现在就往那一卧,说什么也不动弹了。
楚朗只好让楚鹏跑回去,特地拿了俩鸡蛋回来。
事实证明,狗子都是很没骨气的物种,只需美食诱惑就经常无往不利。尤其是馒头,骨气少到可怜。仅仅是俩鸡蛋,它就立刻摇着尾巴满血复活了,指哪打哪。
很快的,馒头就低着脑袋,开始贴着地面四处嗅来嗅去。楚朗跟楚鹏则是紧跟在它屁股后边,眼巴巴的看着。
对于兔子,人们其实一直都没什么好的捕捉方式。事实证明,对这些机灵的小东西来说,陷阱纯粹是碰运气,而且人是很难发现它们踪迹的,就算发现了也捉不到。真正有效的,恐怕就是猎枪跟猎犬了,猎枪稀少,而猎犬中也只有细犬是为数不多能在速度上胜过野兔的品种。
一直到几十年后,让兔子数量锐减的原因也从来不是捕捉,而是越来越少的荒地跟越来越多的农药。
头顶的太阳正在慢慢升高,热量无私的投放到这片大地,气温也在快速攀升。
因为很多河段的荒地都被河水淹没了,所以此刻,这片高地的兔子族群正处于相当拥挤的状态,而且多的惊人。
很快的,馒头又发现了目标。只是这次还没追几步,那兔子就突然钻到了窝里,馒头只能在洞口干瞪眼。
楚朗连忙提着铁锹奔了过去。
“鹏子,你看着点附近,应该还有出口。”楚朗对旁边的楚鹏说道。
正所谓狡兔三窟,兔子窝的洞口多数不只一个,只一挖就可能从别的出口跑出去。
野兔的洞穴一般比较长,而且有弯曲,所以这样的挖掘工作无疑又是个辛苦活。
挖了十多分钟,楚朗终于挖到了一处大点的洞窟,里边存了不少干草,显然是兔子大本营。可惜,已经是空的了,旁边果然有两条岔道。
他正准备沿着岔道继续挖,旁边,馒头突然飞扑了出去。
楚朗赶紧抬头看去,却发现那只兔子已经不知从哪钻了出来。
再顾不得挖洞了,楚朗铁锹一扔,赶紧也追了过去。
对野兔来说,草丛是遮掩同时也是掣肘,它的速度受了很大限制。但楚朗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也只有馒头还能保持相当的速度了。
不到一分钟的追逐战后,馒头的战绩就又增了一笔。
看着衔着兔子,在那气喘吁吁的馒头,楚朗笑眯眯的冲它伸出了手。
馒头下意识的退了两步,接着看到楚朗手里的鸡蛋,这才立刻松了口。
“好狗子!”楚朗亲昵的揉揉它的脑袋,毫不吝惜溢美之词。
麻利的捆好新猎物,两人一狗都累的不轻,还热。
“回去吧!”楚朗抹了抹已经没汗可出的额头,招呼楚鹏道。
“不逮了?”楚鹏有些舍不得。逮野兔比捉黄鳝可有意思多了。
“下午再说。没看咱家宝贝馒头都累坏了吗?回去了。”顺着馒头的背毛,楚朗笑呵呵的道。
忙了这么久,他们俩都累的不轻,狗同样吃不消。其实他们运动量也不算多,可早上就吃了一碗稀饭,这会已经饿的很了。馒头好点,还吃了昨天剩下的黄鳝骨头。
回去的时候,楚朗特意脱了背心包着猎物。这会村里人都正愁呢,招来嫉妒可不好。
一直到了自家院子里,楚朗才终于把两只兔子拿出来。
楚志成正在堂屋门口修笤帚,看到儿子提着的两只野兔,有些发怔。
“哪弄的这是?”
“南地逮的。”楚鹏邀功似的,抱着馒头的脖子说道:“爸,今个馒头可立大功了,它也会逮兔子。”
“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