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停住脚步,放下女人,面对着一团白肉中的黑肉,低头道:“大人。”
枪火骑士手里握着高脚杯,酒液晃荡。“我和朱迪刚才打了一个赌,赌你第一个杀的人是什么,我赌你杀的是女人,朱迪赌你杀的是男人,来,你来揭开谜底,我的亲兵。”
“我第一个杀的人么,大人。”西蒙沉吟道,人生的各种第一次总能特别记得特别长久,尤其是第一次成为男人,第一次剥夺他人的生命。西蒙自认为经过了如此久的废土洗礼,战前人气质早已不如初来乍到时被人一眼看穿。但有些谎话七分真三分假往往能骗过自己。
“我第一次杀人在十二岁,我站在自家门口,感觉有狼群要袭击驯鹿围栏,于是我和我爸爬上了屋顶,架着猎枪逐个击毙腐狼,半小时,打出了三十七发子弹,打死了二十多头狼,然后不知道从哪的子弹把我爸给打死了,我捡起猎枪,往子弹来源处去追,大概追到天亮,我抓到了一个小个子,我从后边一脚踢翻了小个子,看也没看就是两枪。”西蒙平静道,这的确不是他瞎编,只是故事里的西蒙他爸没死罢了。
“所以你没把杀了你爸的小个子翻过来看看?”枪火骑士失望道,灌了一口酒,说道。
“是的,长官,打死他我还赶着回去收拾狼尸,二十多头狼不弄好太浪费了。”
枪火骑士一屁股坐回去,遗憾道:“扫兴,看来是楚蒂赢了,她选的是你不知道。”枪火骑士动手解开绑缚在座椅旁的红发美人。“滚吧,你赢了。”
红发美人如蒙大赦,连衣服都没空抱,连滚带爬地要跑出去。“你赢啦……”枪火骑士摸出坐垫下的左轮,张开嘴从牙龈掰开一颗子弹,冲着红发美人后背开了一枪,正中后心。
“来,这局我没赢呢,继续赌把。”环绕在骑士周围的女人们不敢稍露惧色,她们甚至都没说话。“朱迪还是赌男人,我继续赌女人,赫安选不知道。”骑士挨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个踢过,躺会沙发说道:“你第一个杀的是什么人?埃森斯?”
“女人。”埃森斯利落道。“我赢了。”骑士挠了挠脖子,女人们仿佛长出了一口气。“说说那个女人。”
“我出生于哈里斯堡外的小村庄,我三岁的时候就送进了哈里斯堡训练营。”埃森斯站地笔直,大声说道。骑士的酒杯一放,便有女侍倒酒。“一个斯巴达战士,看来你从小到大一直强壮。”
“我没能通过深坑试炼,所以我分进了B级组,我每天拼命地训练,生怕落在末尾被淘汰出去,我很强壮,但总有人比我更强壮,我就比他们更狠,学期试炼里我总是能打趴下许多比我更猛的孩子,然后我又进了A级组,在哪里,我立马掉进了末尾。”埃森斯背着手,像是说着一件与他毫不相干的事情。
“所有人都知道最后一名是什么结果,我倒数第二,有个金发女孩是倒数第一,试炼里我们两个不得不榨出骨子里每一分力量去战斗,我是个带把的,我略胜一筹,那个女孩被我打到求饶,但是教官不说停,我就不能停,于是,我打死了她。”
骑士砸了咂嘴,点评道:“你到最后也没进斯巴达游骑兵营嘛,你们两个说了,我也想说一说我的第一次杀人,照例,还是要赌,约瑟夫,你猜什么?”
“男人。”西蒙回道。
“女人。”埃森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