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小姐正在焦急的等待着朱玺。
时不时的看一眼门口。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门口突然出现一个男人。
身披貂绒。
脖子上戴着金项链。
手上还有几个金戒指。
一副暴发户的嘴脸。
男人正是一番准备后的王之初。
径直朝着千金小姐走来。
“不好意思,这里有人了。”
就在王之初要坐下的时候,千金小姐开口了。
“我知道,你是在等朱玺吧?”
王之初顺势坐下。
“没错,你是?”
“我是他大哥!”
“那他人呢?”
“朱玺有点忙,所以拜托我来接待你。”
“他去干嘛了?”
“也没干嘛,就是刚刚包了个高尔夫球场。”
“打高尔夫去了?”
“不!”
王之初摇摇头,道:“遛狗去了!”
“什么?”
千金小姐以为自己听错了。
“朱玺买了个小泰迪,每晚这个时候都要遛一遛,所以,每晚都会包一个高尔夫球场,在里面遛狗。”
王之初叹息道:“没办法,人家有钱,就是喜欢这样低调的生活!”
“也对也对!”
千金小姐附和着。
可王之初明显看到她眉头皱了一下。
看来朱玺说的没错。
这千金小姐真的不喜欢炫富。
“对了,你是干什么工作的啊?”
王之初开口询问。
继续恶心对方。
“我在一家餐厅工作。”
虽然家里很有钱,但千金小姐觉得这些钱都不是自己的,她想要自己赚钱,且不依靠家里任何关系。
因此,目前在一家餐厅上班。
正是因为从小见多了有钱人之间的装逼,所以她很厌恶!
“在餐厅工作,那你应该很辛苦吧?”
“还好,客人多的时候会辛苦一点。”
“年轻人就是要多吃苦。”
王之初摸了摸脖子上的金链子,道:“你看我,我从一开始也是跟你一样。
在最底层摸爬滚打,在基层一步一步的闯荡,每天辛辛苦苦,不知道流了多少汗水,这才继承了我爸的遗产。”
“……”
千金小姐脸上的笑容消失。
“对了,还没有正式的跟你介绍一下我自己。
稍等,我给你找一下我的名片。”
王之初说着,就开始翻自己的包。
翻了半天。
一脸疑惑。
“咦?我的名片呢?”
“是不是没带啊?”
千金小姐搭话道。
“不可能啊!”
王之初想了想,道:“我刚才出门的时候,清晰的记得把我的名片从我的普拉达包里,拿到了我的古驰包里。
可这现在怎么就没有呢?”
“你再找找。”
千金小姐的脸色有些难看。
“好,我在找找。”
王之初再次翻包,道:“你看我这东西都在啊。
路易斯威登小钱包、芬迪手袋、布加迪威龙车钥匙、还有刚刚买的二十颗30克拉的钻戒。
我准备拿这些钻戒当小时候的玻璃球来玩!”
王之初每说一句,就把包里的东西拿出来一样。
“……”
“唉呀妈呀,可算找到了!”
王之初长叹一口气,道:“真是太费劲了,原来是夹在钱里了,要说今后出门就不能带这么多钱。”
王之初最后从包里拿出一叠美钞。
从美钞中抽出名片。
装作无所谓的样子,轻轻递给千金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