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被告提供的证据完全超出了举证期间,但从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完全否定庭审中可以提供新证据。
所以,这一点并不能成为我辩驳的重点。
“对于焦点二被告还有没有新证据?”女法官看向被告方问。
“没有!”
“好,那么本案的焦点就只有一个人。现在结束庭前会议,休庭十分钟。十分钟后,正式开庭!”
……
七分钟后,法官席上多了一男一女两名法官,之前的女法官坐在正中间。
原来她就是本案的主审法官,也就是审判长!
……
“……本次开庭,合议庭由审判长张庭、审判员马骅和刘叶兰组成,请问原、被告方有沒有申请固避的?”
一开庭,张庭法官就向我们释明了申请回避的权利。
“沒有!”
“沒有!”
……
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三位法官同本案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证据,我们自然都沒有行使申请回避权的必要。
我无意中看了看传票,原来三位法官的姓名,以及书记员的姓名早就写在上面了。
只是我第一次独立开庭,还缺少经验,没有特别留意到。
看来开庭这件事情,只有自己亲身经历了,才能深刻全面的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该注意些什么。
正如陆游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
律师,更是一份需要在具体办案过程中不断提高,不断求索,不断成长的职业。
从对法律法规的滥记于心、理解应用,到融会贯通、灵活应用,再到法理情完美结合应用,绝非一期一夕可以做到的。
当然了,致于需要多长时间的锤炼,这就要看律师本人的悟性,领悟力了。
我想,这个时间对于我而言,并不需要太多时间。
因为我真正的热爱这份职业,我善于总结和思考,而且我还勤奋!
“庭前会议中,我们已经确认过,本案的争议焦点只有一个:一损失如何计算?计算的依据和方式如何确定?对此,原、被告还有沒有异议?”张庭法官对于话筒大声问。
“沒有!”
“没有!”
我应声回答。
其他律师都准备调解,所以对于法官的问话,都只是程序式的回答,并没有任何独立的意见。
但以我对自己代理的这部分当事人的了解,他们中90%以上的人,肯定是不接受调解的。
所以,这次开庭我必须全力以赴,驳倒对方!
“好,现在进入法庭辩论。就争议焦点问题,原告有什么辩论意见?”
张庭法官说着,抬头看向我,似乎对我的发言十分期待。
我清了清嗓子,抬头看向张庭法官,语气深稳的说:“被告方提出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买入、卖出均价及投资差额损失,我方认为用先进先出法计算更加合理,更能准确计算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
刚刚还有些骚动的法庭,此刻变得哑口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