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第三十二条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即基准价,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
这也就是说,股票在基准日及以前卖出还是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计算的方式是不同的。
所以,只有完整的反映证券交易情况的对账单才能显示基准日之前或之后证券交易状态,计算出来的投资差额损失才精确。
而少任何一段交易明细,都有可能导致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结果出现误差。
当然了,凡事有一般必有例外。
就象谢渊这样,虽然缺少了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账单,但从他的交易明细来看,实施日至揭露日买一万股,而揭露日至基准日卖出一万股,也就是说,在基准日前他已经将股票清空了。
所以,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即便还有交易,也不影响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
当我把这一点解释给法官听时,主审法官点了点头,问被告是否还有其他异议。
被告方代理律师方晓无奈的摇了摇头说:“没有了!”
随着审判长将法锤敲下,庭审终于结束了。
我深舒了一口气,看看手表己经晚上六点钟了。
同事们早已下班走了。
现在办公室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关掉电脑,我习惯性地整理了一下办公桌上的文件,便拿起包包准备回家。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翻开包包,拿出手机一看,是崔璨璨打来的。
“在哪呢?刚打你电话关机!”
“哦,刚刚网上开庭结束,你在哪呢?回家了吗?”我关切的问。
“没,在办公室加班呢,马上就好,你等我几分钟怎么样?”
“没问题,我过来找你!”
“好的,我在办公室!”
挂完电话,我乘电梯直奔崔璨璨办公室而去。
到了才发现,她办公室外面的公共办公区内还有五六名律师助理在加班呢。
“哇,你们工作真拼命呀,这么晚了还在加班加点!”我禁不住赞叹到。
同时也为律师助理们的拼博精神所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