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巧娟又是发愁,又是高兴,高兴的是自家儿子的终身大事都有了着落,发愁的是三个儿子都不好厚此薄彼,到时候办婚礼,接连几年家里可能都是打饥荒。
“不用担心我啊,学校都那样了,学生不像学生老师不成老师,我可不爱去,而且我虚岁才十六,我呢呢用钱的地方是真的没多少,妈你先紧着哥哥用,我这边也攒了点钱,到时候还能给哥哥添妆,我还小,十年八年的也没事。”
谢琳琅的懂事,让巧娟心里舒坦又自豪。
村里的姑娘家孬一点的,就是家里的长工,泼辣一点的天天在家里闹得鸡犬不宁,她闺女啥都不占,懂礼好看干净还为家人着想,还不是那种任人欺负的,是她的骄傲。
但是闺女想二十五六才结婚那可不行,她二十五六的时候肚子里都揣上谢林了。
“啥十年八年,到时候都是老姑娘了谁还要啊,妈就想着你十**岁开始寻摸,谁知道你现在就已经……”巧娟一下住了嘴,换了一个话题。“啊啊,那个你养猪的活儿还好吧要不要妈给你帮忙。”
谢琳琅眯着眼看她,都说知女莫若母,同理,知母也莫若女,巧娟这个样子,这句话肯定没说完。
谢琳琅追问:“妈?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哪有!没有的事儿,妈最喜欢我家琳琅了。”巧娟宁死不认。
她才不要说自己假公济私,故意找大队长商量,将那个肤白貌美腿长有文化还好看的城里知青沈固,调到闺女那边跟闺女一起共事呢。
咳咳,要是被琳琅知道了,肯定要不好意思的,她才不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