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知道苏阮的疤是假的,才会这么说,如果这是真的疤,她绝对不会这样讲的,那会伤了阿阮的心。
苏阮用手指点了点她的脑门,“你呀,没想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
她看着那些衣裳,思绪万千。现在的织染技术已经很好了,不过还差一点点。
比如这个紫色,稍显暗淡了一些,那个红色也太过于深邃。似乎现在的颜色看上去都比较单一且不那么鲜明。
如果能够染出像后世那种色彩艳丽缤纷的布料,是不是会很受欢迎呢?别的不说,她空间里的花瓣就可以做到这些事。
可以买一些白布在家里染色,之后再卖出去。既然要卖,与其卖给其他布庄,不如自己开一家,这样就是独家销售,岂不更好?
这倒是一个快速赚钱的好方法,而且也能造福一下这里的人们,让他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正琢磨着,腿边的小狗跑过来叼住了她的衣服。
苏阮弯腰把狗给拎了起来,这小狗洗干净以后还挺可爱的,看样子长大以后会是条好狗,可以看家护院的那种。
“哎……对了阿阮,我们还没给狗取名字呢。”杜鹃摸了摸小狗的头,被它用脑袋拱了一下,忍不住笑了,“要不就叫它小白吧,你看它的毛色多纯。”
“小白?有点普通。”苏阮想了想,灵机一动,“既然它是狗,那干脆就叫它狗小明吧!”
当初在联盟军里,她的副手名叫苟小明,那家伙人机灵又懂事,就是看不惯女人做长官,老想破坏她的计划,她还曾经感慨过,这人是真的狗!
现在看到眼前这个小狗,满足一下自己的恶趣味,也不错!
杜鹃迟疑了一下,“狗小明?这名字好奇怪,像个人名。”
苏阮抱着小狗笑嘻嘻,“没错,以后它就是我们家的一员了,在我眼里它和我们都是一样的。对了,咱们有剩下的布头吗?一会我要给它做件衣裳!”
“有,交给我了。”杜鹃看了看狗小明,“我可从来没听过狗也能穿衣服的。”
苏阮拍着狗小明的狗头道:“跟着我,保证让你见识到更多新鲜事。”
吃晚饭的时候,苏阮换了件新衣裳,还给狗小明也换上了新做的小衣裳,它穿着红色的小背心,美滋滋的在堂屋里跑来跑去。
每次到了吃饭的时候,宋瑾都会自动自觉地跑到堂屋来“蹭饭”。苏阮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在她眼里,宋瑾就是一个粘人精,赶也赶不走。
一见面,宋瑾就拍马屁:“阿阮做好了新衣裳吗?很合身,你穿起来很好看!”
“谢了。”恭维话谁都爱听,苏阮自认为是俗人一个,也不例外。
不过当她抬头看向宋瑾的时候,也不由得眼前一亮。
今天的宋瑾也明显打扮过了,一改往日朴素的穿戴,着一袭月白色衣衫,从里到外都是白色的,就连发带也是一样。
今天又加了一条浅蓝色抹额,同样浅蓝色的腰带,腰间坠着一块碧玉,随着走路的动作来回摇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