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事的一听,微微一愣,心说,眼
前这位要么是行家,要么是大家出身,见过世面的,赔笑道:“可有姑娘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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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雅悠眼皮都不抬,倒是黄莺说话了,道:“都说你这溢墨轩藏品甚多,我看着倒也没什么了不起,别的不说,阎云飞的笔,我们府上就好几只,我们姑娘自习字的时候就用上了。”
啧啧,阎云飞的笔,可谓是大唐最好的笔,千金难求,因为那阎云飞一年只做三五支,做出什么样子的全靠心情,加上他本人又是书法名家,求字的人都应不过来,何况这求笔呢!富贵人家都以拥有一支阎氏笔为荣,那些王孙公子们,若是求学的时候拿不出一支阎氏笔,是要被笑话的。
物以稀为贵,最贵的时候,一支笔价值黄金百两。
当然,贵,不算什么事,因为富贵的人多得是,关键是能够求得——因为卖不卖,也要看心情,阎云飞觉着不爽,你就是给他一座金山,他也能回绝了。
管事的心说,好家伙,自幼就有阎氏笔!
“去吧内屋藏柜里的东西端过来,再让丫头给这位姑娘看茶。”管事的吩咐道。
很快,那小厮端着两盏砚台上来了。
其中一块细密晶莹、清丽动人、石纹如丝,形似鸟卵,圆润清透,高三寸,顺着那纹理雕了百鸟朝凤,池底则是镜花水月;另一块则古朴简素许多,但肤理缜润,色泽雅丽,似浪滚云涌,呈铅墨色,仅在边缘镂空雕刻寒梅数朵。
“钱老板今天竟然舍得将藏品拿出来,难得。”一个清朗温润的声音。
章雅悠一回头,就看见一张温润如玉的脸,明眸善睐,说他是翩翩公子,又多了三分英武挺拔;说他贵气,又多了几分儒雅——好一个如玉佳公子!总之,潇洒贵气美少年,皎如玉树临风前。
这个人似曾相识。
眼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到底在哪里见过呢?章雅悠努力回忆着,她忍不住又瞧了一眼,只见:面容俊美,身材秀颀,风姿特秀,萧萧肃肃,爽朗清举,龙章凤姿,天质自然,带着谪仙般的清雅。
是了,原来是他!怪不得觉着眼熟,上一世见过。
对的,是上一世,章雅悠这是重活了一世,又回到了她十二岁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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