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先是上下打量了一下林清的装扮,然后便不见外地开起了玩笑来:
“哟,阿清今天穿起西装来,还真是靓仔!有没有女朋友,要不要我给你介绍几个闺蜜?”
闻言,没等林清说话,一旁的康诺伊,就叫起屈来:“阿嫂,我也没有女朋友,你怎么不给我介绍一个呀!”
佩吉眼角一瞥,给了康诺伊一个白眼,“切!你有人家阿清咁靓仔咩?”
被事实暴击的康诺伊,愣了一下,只能乖乖地低头喝粥。
看着康诺伊吃瘪的样子,温斯顿咧嘴一笑,随即问道:
“阿清,今天做咩着得咁靓仔?去饮啊(今天为什么穿得这么帅?去喝喜酒)?”
“没有,我是觉得出来混,要注意一下形象。再说了,都秋天了,也不能整天穿着件背心吧。”
对于林清的话语,康诺伊表示嗤之以鼻:
“丢!什么形象,露出纹身不是更加霸气一点!”
说罢,他屈起左臂,显摆起了自己的发达肱二头肌。
依照林清所构建的身份,他在这个世界已经跟着温斯顿足足七年。
与温斯顿和康诺伊的关系,也都非常亲近。
因此,林清也没有客气,直接伸手一巴掌拍在了康诺伊的手臂上!
啪的一声,清脆无比!
倒吸一口冷气,康诺伊一边摸着自己发红的手臂,一边骂道:
“丢!你做咩打我?!”
拉了拉自己的西服,再拉了拉康诺伊的背心,林清语重心长地说道:
“我穿这样出街,和你穿成这样出街,你说差佬会查你身份证,还是查我身份证?”
“有时候,多点用脑子,多思考一下,不要只是靠着肌肉去解决问题。这样没前途的。”
林清的出发点是好的。
毕竟这年头,就算是古惑仔,也不好混。
然而,这无疑是对牛弹琴。
康诺伊这个粗人直接嘴角一撇,“出来混不靠肌肉靠什么?再说了,我就是不想思考,才会不去上学,出来混的啦。”
看着低头开始大口大口喝粥的康诺伊,林清有些无奈,心里只能吐槽一句:这家伙,还挺有自知之明...
这时,茶楼伙计将一碗热腾腾的皮蛋瘦肉粥放到桌上。
随手推给林清,温斯顿接着问道:
“这套西装,之前没见过你穿过,刚买的?”
“是呀,昨天去买的。”
顿了顿,林清双眼一转,一边用手拆开一次性餐具,一边随口说道:
“昨天还看上了一辆八万的摩托车,结果不够钱买。”
“还差多少?”
“六万。”
听到这个数目,温斯顿果然一点都不在乎,反而有些惊讶:
“我还以为多少钱呢...你去找师爷拿就行了,反正过两天就会发上个月的分红。”
“不过,你想开车,让阿仁给你弄一辆不就行了吗,干嘛还买摩托车。”
阿仁,又一个不认识的名字。
心里如此想到,林清的表面,却是依旧淡定。
他只是耸了耸肩,解释道:
“我昨天看到一个妞,很正点,她开着摩托车的。所以就突然想给自己搞一辆咯...”
“难怪突然买摩托车,今天还穿得这么靓仔,原来是打算去泡妞...”
脑海浮现起马尾妹子的身影,林清不禁露出了一抹苦笑:
“我连人家的名字和号码都不知道,怎么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