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果演艺圈、综艺圈等等方面,其实版权的意识都特别的薄弱,这个一方面是龙国以前的法律尚且不算特别完善有关。
另外一方面其实也跟主流媒体非但不起到表率作用,对作品版权问题的认知有问题,反而开个典型的坏头有着直接的原因。
当年的龙国小品之父,春晚舞台上喜剧的扛把子朱佩斯和陈时茂,在央妈春晚上的几个小品,包括《主角与配角》、《吃面》、《姐夫与小舅子》等等红遍全国。
而央妈在这样的情况下,仅仅是在自家频道免费播出也就罢了,而且在后来,还曾经将朱、陈二人的小品刻成了光碟全国出售,收益那是相当的客观。
然而到头来朱、陈二人看着光碟哗哗的卖,央妈却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条款支付版权费,态度依旧高傲。
自己这边一分钱没拿上,再加上那几年朱、陈二人的小品被央妈管的太紧,随意删减,甚至慢慢影响到了二人的作品创作。
众多事情积累,导致陈一怒之下将央妈旗下的这家龙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给告上法庭。
尤其在那个央妈独大的年代,陈的这一行为相当于是直接打了他们的脸,央妈自然是不能容忍的,无论官司的最终结局如何,央妈对陈的封杀都永远不会停止了,而更不用说结果还是陈毫无意外的赢了。
单从这方面来说,其实陈被封杀悲催是悲催,但是也是做到了一个吹哨人的工作。
自己的作品被无休止的有偿传播,自己却一分钱都拿不到,换做是谁都很难接受。
但毕竟当年的央妈春晚或者底下的综艺节目是真的顶啊,那绝对是每个艺术工作者都梦寐以求的地方,因此大家都选择了默默接受。
不过唯独陈就是不信这个邪偏偏选择了硬刚,宁愿被央妈封杀也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结果就是赢了官司却输了前程,侵权官司爆发后,陈就从央妈春晚的舞台上消失了,甚至所有跟央妈相关的晚会和其他演出形式也都没有了陈的身影。
不过至此以后,央妈因为本身大众形象的考虑以及地方台崛起,影响力逐步减弱等问题,单从吃相这一方面上来说,确实是相对来说文雅了一点。
虽然说霸道强势依旧吧,毕竟最上头还有春晚的诱惑在最高处顶着,但也算是能懂的给底下一些合作的明星们留口汤喝做安慰了。
就比如这次这样的条件,其实对于央妈来说已经足以说明对于沈常乐的重视了,换别的没有这么大号召力、流量的明星,那连这个条件也没有。
然而对于沈常乐来说,这样的机会有没有相差真的不大,反正他现在名气也有,也不愁吃不愁穿,那就够了呗。
所以对于别人来说上赶着蹭主流关系的活,他却真的是有点嫌腻歪了。
影视圈、综艺圈的邀请那是如山如海,主要是沈常乐让经纪人陈昕梦不要每天拿出来烦他的。
否则他要是不休息全部都答应下来,那即使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必要休息连轴转,他的行程都足够排到大后年了,没办法,谁让他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