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行阵,乃是孙膑兵法中经典的阵型,模仿的就是大雁的飞行。
换句话来说,骑兵为两翼,步兵为轴心。
步兵咬住敌方正面进攻,两翼的骑兵则如两条毒蛇,狠狠的攻击敌方薄弱处,进行夹击。
这对于骑兵的要求,步骑协调,都具有很大的要求。
但显然,李自成对此很有信心。
许多人对于古代战争的印象,多是偷袭,以少胜多,但这正是因为稀少,才显得珍贵。
如李自成的闯军,从乌合之众变成精锐,必须要精炼阵法。
在一片石之战,就是与吴三桂大战,获胜后阵型混乱,然后被清军偷袭,大败而归。
通过操练,教给士卒进退的规矩,聚散的法度,使他们熟悉各种信号和口令,在战斗时做到令行禁止,协调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发挥整体合力。
所以,两军对战,基本上就是硬碰硬,谁阵法不娴熟,兵力不足,有空隙,就必然被击溃,从而大败。
朱谊汐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正奇结合,才是获胜的关键。
“殿下,怎么不见到朱统制?”
陈永福一楞,四处张望,问道。
“他另有安排!”
朱谊汐淡淡地笑道,随即点评着李自成的军阵:
“不曾想,闯贼的军阵也有模有样起来,不可按老眼光来看待了。”
陈永福眯着眼睛,接过豫王递过来的望远镜,细细看了起来,沉声道:
“这比当年的汝州之战,闯贼进步很大阿!”
“怎么说?”豫王来了兴致。
“阵营严密,军袍齐整,不再是咱们明军的样式了,武器铠甲也不错,着甲率在三成,凤翔,泾阳的铁矿,也被利用了。”
陈永福叹了口气。
“不错!”
朱谊汐点点头,骄傲道:“看来闯贼进步很大,不过,三成的着甲算什么?咱们五成。”
铁枪如林,铁甲如墙。
威风凛凛的明军,迈着步伐,在整个战场上昂首挺胸,阳光倾斜,白雪映射,一幅幅铠甲反射出大量的光芒,几乎让人目眩。
饱满的脸颊,高大的身材,有力的脚步,齐整的步伐,无不显露出这只军队的精悍。
明军已然整军待发,好整以暇地向前迈步,脸上毫无畏惧之色。
而此时的闯军,前军已经好了,后军却依旧显得混乱,很显然还是不足以媲美明军。
若是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闯军中的许多兵卒,一个个骨瘦如柴,看上去有气无力。
显然,陕西一省,并不足以养活二十万人。
沉重的脚步声,粗重呼吸声,成为了战场上的主旋律。
明军红黑相间,脖子系上三角红巾,在阳光下格外的显眼。
而闯军,也一身土黄色的军袍,约莫是从明军裁剪过来,样式相差不离,只是颜色改变了。
不过,显眼容易区别就成!
“不曾想,闯军也有了整齐的军袍。”
朱谊汐嘀咕着,这象征着闯军的统一。
换句话来说,李自成去年一年折腾,显然已经加强对军队的控制。
“杀——”
火器营步伐稳健,端着抬枪,仿佛操持着长枪一般,面对不断逼近的闯贼,终于停下了脚步。
长约数百步的正面,显得极为薄弱。
“预备!”一百来步,千总吹起了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