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晴可不知道,她给曾律的影响有如此之大。
其实只要曾律多了解她一点,就会知道季晴之所以会提前收集那么多证据,归根结底就一个原因——
那就是季晴从不觉得她比别人聪明到哪里去,恰恰相反,她一直以普通人自居。
身为一个普通人,季晴又不想输。
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多做点准备工作了。俗话说的好,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更何况她只是一个普通人。
想赢别人一局,在季晴看来,只有提前将方方面面会遭遇到的事情罗列清楚,并做好应对预案。如此,有准备对上无准备,才能多出几分胜算。
而当每一个细节的胜算都多出几分,累加起来的效果就不是一加一等于二了。有心算无心,最后她赢了这一局,那也是理所应当!
赢了官司,季晴自然是开心的。
记者轮番上门,季晴的态度却很谦虚低调。直言一切都是法官公正,司法公正。
否则她一个平民小老百姓,怎么可能打赢这么难的一桩官司?
难嘛?单看事件本身,仿佛不怎么难。
但案件涉及的金额,却夸张到了上百万。
光是马建木和王跃国两人,利用季晴的“YK”品牌谋取的利润,就超过了八十万!
加上剩下那十六个一起上了法庭的商人和裁缝,再加上王跃国最后一晚上换了商标的“YKO”,那就是足足一百多万的赔偿款。
这还没算他们需要赔给季晴的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等等,一系列这样那样的费用。
王跃国等人可以说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赚的钱全部要吐出来,还得倒赔一笔不菲的金额!这完全是在把他们往死路上逼。
毕竟在利用季晴的“YK”品牌谋利之前,他们全副身家有没有一万块都不好说,现在却要赔给季晴所谋取利润金额的百分之十精神损失费。
比如王跃国,这两月赚了四十多万,光是需要赔给季晴的精神损失费就高达四万多块!要知道,赚的那四十多万,是必定得吐还给季晴的。
这四万多的精神损失费,他得自掏腰包。
因此官司虽然胜利了,连法官都单独找季晴劝过话。大意是别把这群欠债的给逼急了,万一整出人命之类的,多少不好收场。
季晴心里有数,她本来也没打算赶尽杀绝。
这次的案件,在八十年代末极为典型。加上正值上层领导倡导改革开放之风,鼓励大家下海经商。这次的品牌商标大战,显然对后世有些非同一般的借鉴和正向引导意义,季晴收获了数之不尽的好处。
杭城本地的电台包括各大早晚报,纷纷在第一时间报道跟进她这次被简称为“YK”案的品牌大战,导致“YK”品牌在杭城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