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着贝克的情报,他们埋伏了生活在那里的一支印第安狩猎队。虽然成功消灭了对方,但自身也因为‘不需要伤员’的原因,最后只回来了三个人。
“放心吧,这些东方人很有钱,尤其是他们的首领,听说非常慷慨。”
贝克轻轻带了带缰绳,让身下的美国花马绕过了一个水坑。
骑马走在最后的布尼尔望着远处被铁皮墙围起来的东方人营地,意有所指的说了一句:
“你说的是那个报纸上说只有十六岁的小屁孩?真不知道那些东方人为什么要选他当首领。换了我肯定杀掉他,然后洗劫走所有的值钱货。”
贝克同样意有所指的回了一句:“当然,换了我的话,也会做和你一样的选择。”
“但是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那些墨西哥佬已经背离了他们的信仰,心甘情愿的在异教徒手下干活。”
苏塔比较理智,指出了当下最困难的一点。
果然,他说完之后,布尼尔就皱起了眉头,说道:
“别提那些墨西哥佬,他们已经被金钱腐蚀了灵魂。要我说干脆找时间绑架了他们的首领,然后让他们付赎金。”
贝克取出望远镜,观察了一会儿东方人的营地后,摇了摇头:
“恐怕不行,那个家伙胆子非常小,从不一个人出门。就连钓鱼都选在距离营地最近的位置。”
布尼尔暗暗撇了撇嘴,他一直不服气三人组中自诩为首领的贝克。听完他的分析之后马上开口反驳:
“怕什么,那些东方人一看就是软脚虾,可能连人都没杀过。也许听见枪声就全跑了也说不定呢。”
“他们可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贝克是一个比较冷静的人,打断他道:“那些东方人中也有几个硬点子,比如那个还没有步枪高的那个小头领。”
“不,他的身高超过了步枪,我猜…可能高了两英寸。”苏塔的话驱散了两人的针锋相对,然后三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笑了一阵之后,贝克继续说道:“我已经有办法了。等所有的赏金猎人都回来之后,我们只要稍微一煽动,肯定会有不安分的家伙站在我们这一边。”
贝克的话让布尼尔陷入了对未来的憧憬之中:“干完这一票之后,我就去东方的倭国。听说那里的女人很不错,非常善于取悦男人。”
“好了,我们先去喝一杯。这些该死的东方人,连我们的钱都赚。”
贝克猛地一拉缰绳,马匹开始加速,向着位于工人营地的简易酒馆方向狂奔。
苏塔和布尼尔也跟在他的身后开始催动马匹加速。
酒馆的牌匾上刻着‘悦来酒楼’四个大字。
这家酒馆最近才开张,名义上的老板是乔伊斯,但乔伊斯只在这家酒楼里占了百分之十的股份。
另外的股份虽然宣称在孙来福手中,但他只是挂名。因为刘有财打着为万岁爷分忧的旗号插了一脚进去。
不过赚到的钱刘有财都会存着给万岁爷选秀女用,故而,这家酒馆的真正所有人其实说起来应该是李明启。
毕竟酒馆里现在卖的所谓叫‘烈焰红唇’的酒,都是李明启用工业酒精兑出来的。
这些工人显然已经成了这种酒的试验品。
不过工人们却非常喜欢这种酒,因为只要很少的一杯就能让人享受到醉酒的快乐。
少花钱还能享受,何乐而不为呢?